這些租戶, 可減免三個月租金!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省近日出臺

《關於全面推進復工復產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20條措施全面推進房建市政工程復工復產,促進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其中,有7條措施都是關於進一步改善群眾居住條件。

標題內容,詳見下方第十五點↓↓


這20條措施主要內容有——


一、提高市政公用行業服務保障水平


(一)加強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切實做好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重點加強一線環衛工人、送氣工,以及從事供水生產、汙水格柵車間、汙泥處理車間、曝氣沉砂池、汙泥脫水機房和市政下水道等作業人員

的防護保障,確保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疫情期間,各地可視情分區域提高一線環衛工人崗位津貼補助標準,因此增加企業成本的,由購買服務的所在地政府承擔。積極支持開展環衛工人職業技能培訓。


(二)保障企業生產運營。疫情期間,各地要優先保障供氣、供水、生活汙水垃圾處理、排水管道作業、環衛保潔等市政公用行業運行,保障必需的生產物資和防疫物資供應。對市政公用企業政府購買服務費用、公用事業財政補助資金、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費用的,各地要按時足額撥付到位,並落實稅費減免政策。


(三)提升行業應急能力。進一步強化供水、供氣、生活汙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行業應急體系與應急能力建設。要建立政府、企業、社會三方聯合共享、共同出資、優勢互補的市政公用行業應急協作機制。疫情期間,為各類工業園區提供配套服務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按照相關措施,納入省重點技改項目庫。推進智慧遠程抄表和無人機、遠程紅外線檢漏等巡查方式。


二、改善群眾居住條件


(四)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重點解決市政基礎設施老化、防災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務缺失等群眾反映迫切的問題。補齊片區公共服務設施,各類設施和空間儘可能改造成為居民生活綜合服務設施,在小區出入口或適當區域設置快遞、快餐存放等用房。公共服務用房以及各類空間預留足夠彈性,小區綠地、口袋公園、各類設施等應急避難場所要預留水電氣通信等基礎設施接口,滿足防災防疫應急使用要求。


(五)繼續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重點攻堅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優先安排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小區醫療衛生、教育、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配建水平必須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改造項目及時開工復工的,予以傾斜支持。


(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社區綜合服務建設、公共教育服務設施、體育公益等省級專項資金條件的改造項目,統籌予以安排專項補助。


(七)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統籌使用各類公共房屋,用於完善社區、小區相關配套設施。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將老舊小區內或附近的閒置房屋,通過置換、劃轉、移交使用權等方式交由街道、社區統籌。支持對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實施改(擴)建,依法建設經營性用房、地下地上機動車停車場等。


(八)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平穩發展。

推進福州、廈門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等試點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住房租賃企業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加強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服務。


(九)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建立建管一體的機制,推進社區、小區數字化共享,增強基層社區治理能力。支持有條件的街道,將若干個老舊小區捆綁打包,統一委託物業服務企業管理,逐步提高物業服務費繳交率。積極支持開展物業服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對疫情防控期間嚴格落實防控要求、表現突出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信用加分、政策傾斜。


(十)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

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大力扶持建築業健康發展


(十一)減輕施工企業資金壓力。疫情期間,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要在月初預撥工程款。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組織開展拖欠工程款專項清理。一年內無欠薪行為且嚴格落實相關制度,承諾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總承包企業,予以免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若發生欠薪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大力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拓寬融資渠道,開展施工企業憑政府投資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等申請貸款試點。


(十二)合理調整工程價款。疫情期間,開工復工建設項目的疫情防控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按每月進度及時足額支付。其中,個人防護措施費用按現場實際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數量計取,由各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髮布。因疫情防控需要搭設的員工宿舍、臨時觀察隔離用房等設施費用,由承發包雙方按實簽證,列入結算。


(十三)全面推行勞務實名制管理。在建工程項目全面實行勞務實名制信息化管理,未訂立勞動合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人工費用撥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加強省勞務實名制管理平臺與各地信息共享。推動施工勞務班組向小微專業作業企業轉型,並開展試點。


(十四)加強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隊伍建設。2021年12月31日前,省內城鄉勞動者參加安全技能培訓,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由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等多渠道資金給予個人職業培訓補貼。

疫情期間,鼓勵省外塔吊、升降機司機等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來閩就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個人職業培訓補貼。


(十五)保障外來從業人員住房租賃需求。梳理閒置公房等國有房源,增加復工復產臨時週轉租賃房源,引導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低價租賃房源。政府投資的未分配公租房可調劑用於復工臨時週轉用房,臨時週轉用房承租人應當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退出。對承租公有住房和國有企業自持運營的長租公寓的個人,可免收一個月並減半收取兩個月租金,減免租期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十六)做好建材地材供應保障。支持大型施工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單位與主要材料供應商對接,提前批量採購,保障工程建設需要,穩定建材價格。加快機制砂項目審批、建設,建立砂石料區域平衡調度機制。強化工程用砂信息化管理,服務保障項目建設。


(十七)支持建築機械設備租賃企業發展。對建築機械設備租賃企業2020年12月31日前新購進的裝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超過500萬元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採用加速折舊辦法。省住建廳通過統籌整合當年部門預算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2020年2月21日至6月30日間新發放的購買設備貸款,按不高於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50%予以貸款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四、優化政務服務


(十八)改進工程項目審批服務。建立事關城鄉運行和民生保障的項目開工復工清單,審批部門優先保障,專班專人指導服務。疫情期間,

全面實行預約辦、網上辦、郵寄辦等“不見面審批”模式,確保審批不中斷。


(十九)順延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有效期。我省審批的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工程質量檢測等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其有效期於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順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十)建立掛鉤機制。各級住建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加強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服務指導。建立掛鉤聯繫企業機制,建立住建行業法律服務團,提供精準服務。對疫情期間主動承擔任務、表現突出的企業,在資質升級、信用考核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這些租戶, 可減免三個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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