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減、緩
為輕企業負擔
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
江北新區社保中心
將切實降低企業職工醫保
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江北新區社保中心嚴格執行南京市人社局、財政局、稅務局等三部門發佈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辦法。在2月至12月執行階段性免、減、緩政策,切實降低企業職工醫保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一)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醫保繳費費率不變,仍按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原本繳費費率執行。
(二)其他企業按階段執行,南京市分單位、分險種、分期限實施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主要包括免、減、緩三類。
一是免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免徵中小微企業及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二是減
2020 年 2 月至 4 月,減半徵收各類大型企業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應繳納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 年 2 月至 6 月,減半徵收各類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及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三是緩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
2020年各類參保對象職工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素材來源 | 社會事業局 編輯/張豔娟 江北新區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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