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囚犯感染病毒是不是應該獲得國家賠償?

【齊大聖論道線下互聯網】[咖啡]

早安,在陽光送春到清晨的鄉間問候各位[抱拳]

監獄是個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場所,囚犯是沒有人身自由的,他們只能在限定的場所進行限定的活動。這意味著,他們既沒有能力到什麼地方去活動帶來病毒,也沒有能力躲避來到監獄的病毒。

如果帶來病毒的來探望的家屬,那麼在當前突發狀況下,監獄沒有采取嚴格的檢測隔離措施,顯然是失職的。如果帶來病毒的是管理監獄的人,那麼這些囚犯就直接暴露在感染風險之中,除了身體的抵抗力,其它別無長物可以抗拒被感染的結局。

這些出現在監獄的管理人員,本質上就是國家的化身,他們帶來的病毒流行,意味著對於這些囚犯的傷害來自於國家,自然他們應該獲得國家賠償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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