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企業和造價工程師管理方法大改,造價證不值錢了麼?

近日,住建部正式公佈、2月19日開始實行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的決定》

,在小編的頭條裡引起了“軒然大波”。

造價企業和造價工程師管理方法大改,造價證不值錢了麼?

這次對於造價工程諮詢企業和造價師工程師管理方法的刪除和改動的地方比較多,特別是關於造價諮詢企業資質要求中對於造價工程師人數的要求降低(如甲級資質配備一級造價師人數由10人改為6人)、降低了造價諮詢企業成立要求降低(刪除了關於造價工程師比例和出資比例的要求)、提高了乙級企業可承接的工程限額至2億元……

因此很多讀者都很懵:

造價諮詢企業申請資質時需要的造價人數降低,這是不是意味著一級造價工程師證書市場需求降低了,證書不值錢了?

今天我們專門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解讀:

一、刪去“(二)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的60%;”

解讀:以前的造價諮詢企業有個剛性要求是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數的60%,現在取消了,說明對於企業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對於那些純粹靠證書來憑資質的企業是利空,對於正常有實力的造價諮詢企業反而是利好;把技術負責人由造價工程師改為一級造價工程師,這這說明進一步提升了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地位及含金量。

二、第九條第四項改為第三項,修改為:“專職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專職專業人員)不少於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合計不少於10人;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的人員不少於6人,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經歷”。

解讀:這個和剛剛人數不低於出資人人數的60%是一樣的目的,完全是降低甲級資質企業准入門檻,加大市場化競爭,而不是單純靠證書就可以評上一些資質,而且原文明確說了,其他人員具有從事工程造價專業,那就說明一樣是鼓勵大家持證上崗的。

三、將《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第三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註冊造價工程師,是指通過土木建築工程或者安裝工程專業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通過資格認定、資格互認,並按照本辦法註冊後,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註冊造價工程師分為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和二級註冊造價工程師。”

解讀:本辦法所指的註冊工程師,無論是一造還是二造都對土建和安裝專業有效,至於交通和水利專業文件中沒有說明,交通和水利專業是由交通和水利部門註冊管理。

造價企業和造價工程師管理方法大改,造價證不值錢了麼?

四、第十五條修改為:“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範圍包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理與工程造價諮詢等,具體工作內容:

  “(一)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與審核,項目評價造價分析;

  “(二)建設工程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編制和審核;

  “(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文件工程量和造價的編制與審核;

  “(四)建設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價款、竣工決算價款的編制與管理;

  “(五)建設工程審計、仲裁、訴訟、保險中的造價鑑定,工程造價糾紛調解;

  “(六)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造價指標的編制與管理;

  “(七)與工程造價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

解讀:本次修改明確了,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執業範圍包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管理與工程諮詢等,進一步確定了造價工程師的從業範圍的擴大,證書缺口進一步提升,具體從業範圍從以前的4條擴充到7條,從業範圍涵蓋了建設工程全過程,對於造價從業人員來說也就更加廣泛,同時需要掌握的考試內容也越來越多,這也就是為何近年來考試越來越難的原因。

五、第十八條修改為:“註冊造價工程師應當根據執業範圍,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審核並簽字蓋章。”

解讀:最終的成果還是需要一級造價工程師簽字,這個修改完全說明了一級造價工程師的地位和權利。

造價企業和造價工程師管理方法大改,造價證不值錢了麼?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說“造價證不值錢”的人,大多數都是已經拿到證的人(站著說話不腰疼系列),而徘徊猶豫的,對“造價證不值錢”的不確定,反而是糾結到底要不要花費時間考證的人。

最近兩年各種行業內文件滿天飛,也不是沒有朝令夕改的情況,比如對比之前的造價企業資質取消的話就看起來雲裡霧裡不知所謂,但總的來說,就是zf想要簡政放權,減少註冊條件的一些要求,降低成立企業和資質申請的標準,最終的目的還是提高各方的競爭、增強造價行業市場的活力吧。

每次出臺這種行業政策或者規定的調整,總會有很多人哀嘆一句:一級造價師證書含金量降低、價值沒了之類的話,自己上車後就不想讓後面的人上車這樣的心理可以理解,但是也要正視這個問題,就好比我們國家不也是正在拼命追趕那些已經上車的發達國家,同樣地也人家各種嫌棄。但是,他們的那種嫌棄有用嗎,沒用的,不斷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才是真的

忽然又想到一個可能不太恰當的比喻,在這一點上考證和買房是差不多的道理,如果你是炒房那這些政策對你來說就可能算是有一些利空,如果你是剛需自住,那這些政策規定之類的還對你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嗎,想那麼多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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