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初當警察時候的趣事(之一)

我是1994年從警校畢業後,分配到一個派出所當片警。我所在的城市是一個東北的縣城,派出所管轄的區域位於城郊結合部,居民大多數並不富裕,住的也大多都是平房。大約在八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和另外一名老民警正在值班,大約在十一點左右,來了一夥報警的,能有四五個人,吵吵嚷嚷的進到我們值班室。老民警看到他們七嘴八舌的說話,大喊一聲,“一個一個的說,別吵吵”;還是老同志有威力,場面頓時肅靜了不少。我照例拿出案件登記本,準備做好報警記錄,經過詢問,我們才大致瞭解了這夥人的報警意圖。這一夥人是兩家人,兩家人是鄰居,其中一家人姓賈(以下稱為賈家),也是報案的發起人;另外一家人姓吳(以下稱為吳家),是報案人報案指向的對象。大約在四十分鐘之前,賈家人正要入睡,忽然聽見家裡養的鴨子發出了呱呱的叫聲,賈家人以為來賊了,慌忙跑出來看,發現是與鄰居吳家的牆倒了,把在牆下趴著睡覺的鴨子砸死了三隻,還有兩個砸傷的,而當時吳家的女主人就在牆邊上站著,賈家人問她話,支支吾吾的,語氣非常慌張,因此賈家人認為是吳家的女主人故意把牆推倒了,砸死了他家的鴨子,而吳家女主人並不認可,吳家男主人從屋裡出來後當然更不認可,因此兩家吵了起來,所以來派出所報警。聽完兩家人的描述,我感覺這個事件比較蹊蹺,但是也並不難,事情的關鍵點是:兩家之間的牆是怎麼倒的?牆倒的時候,吳家的女主人在旁邊幹什麼?

我首先問賈家人,兩家人平常是不是有什麼矛盾?賈家人說沒有什麼矛盾,就是正常的鄰里關係。我又問吳家的女主人,牆倒的時候,你當時在牆邊幹什麼?吳家女主人說出來解手;我又問,牆倒的時候你看見了嗎?吳家女主人神色慌張的說,沒看見,她也是聽到響聲才過去的。我說既然這樣,那咱們還是到現場去看看吧!於是我帶著一個聯防隊員(相當於現在的輔警)和兩家人到了現場,兩家中間的牆大約一米七高,屬於磚混結構的,倒了大約五十多公分一段,鴨子的屍體還在碎磚頭下壓著,牆的建築時間雖然比較長了,但是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在沒有外力的作用下,牆是不會倒的。我打著手電仔細的查看,忽然在院牆吳家的這一側發現了一條女士內褲,而此時院裡兩家的曬衣繩上都沒有晾曬的衣服,我問,這是誰的?賈家女主人說,不是我們家的;而吳家的女主人卻沒有做聲。我告訴賈家去屋裡找了一個塑料袋,把內褲包好,帶著兩家人又一起回到了派出所,這一路,兩家人都沒有說話。到了派出所,我和老民警說了一下現場勘查的情況,把兩家人分開了解情況。經過我們的再三工作,我才瞭解了整個事情的經過。原來是吳家的女主人有個相好的,當晚十點鐘兩個人約好見面,吳家女主人看見老公雖然睡著了,但也不敢走遠,兩人情致上來後,吳家女主人就扶著牆,兩個人就做了不可描述之事,可能是動作過於劇烈,牆被推倒了,把鄰居家的鴨子也砸死了。吳家女主人交代這些後,在一旁的她老公上去就一個嘴巴,我趕緊把他們拉開,說婚外情是道德領域的事情,派出所不好干預,你們自己處理。最後達成的處理結果是,吳家賠償鴨子錢五十元,並負責找人砌好圍牆。處理完這個事情,天都快亮了,吳家的男女主人最後是什麼情況,後來我也是無暇瞭解。但是,在派出所工作,特別是在當時的年代,老百姓的生活瑣事中只要是產生糾紛,都會找你解決,他們會把你當成主心骨,當成解決問題的機構,沒有耐性和智慧,還真是幹不好派出所的工作。這件事情過去很多年了,但是是在我參加工作不久發生的,因此記憶深刻,也算作趣事一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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