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找房大概率将在境外上市,到时候应该也会带上它们的金融业务。
最近,贝壳金科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一次股权变更,它的股东从北京宜居泰和科技有限公司变成了 Beike Finance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
这是一次不起眼的股权变更。Beike Finance 是一家外资企业,因此,贝壳金控也从内资企业变成了外资企业。
宜居泰和是链家系金融业务的核心企业,它受左晖和他的高管们直接持股控制。
除了贝壳金控以外,宜居泰和还出资设立了贝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中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美锦互联网金融信息有限公司等。
其中,贝壳小贷公司直接对外发放贷款,中融信为链家系金融业务提供担保,美锦互联网金融则运营了一个P2P平台——链链金融。
贝壳金控开发了一个App——贝壳金服,通过链家、贝壳作为中介买房、卖房、租房、装修的用户,只要登陆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关联自己房屋信息,在这个App上申请贷款。
与房产相关的金融业务,是一个无穷广大消费场景。
买房过程中的垫资业务、卖房过程中的赎楼业务、租房过程中的租金贷业务、装修过程中的装修贷业务,应运而生。
甚至只要你名下拥有一处房产,都可以拿到一笔贷款。
因此,贝壳找房的金融业务,基本上涵盖了一切与房子有关的贷款,应有尽有。
这意味着链家、贝壳不仅可以在买房、租房过程中收取中介费,还能够赚到贷款利息和手续费。
基本流程是这样——
链家、贝壳的中介推荐到贝壳金服App,用户登录自己的身份证,在贝壳金服App上选择相应的贷款,而最终的贷款方,包括了贝壳小贷公司、链链金融P2P平台。
某种意义上,链家、贝壳不仅是中介公司、中介平台,也是金融公司、金融平台。与房子有关的交易,也隐含了金融的生意。
这当中的风险显而易见——
推荐贷款的是链家、贝壳的中介,转介贷款的是贝壳金服App,贷款资金则来源于贝壳小贷公司、链链金融P2P平台,实际上都是同一个老板——左晖。
最近贝壳金控的股权变更后,它被挪到 Beike Finance 名下,而贝壳小贷公司、中融信、美锦互联网金融则继续由宜居泰和持股。
至少表面看起来,贝壳金控与贝壳小贷公司、中融信、美锦互联网金融,不再是同一个股东。
毕竟,作为贷款转介平台的贝壳金服,它不能让外界意识到,最终向用户借钱的贷款方,竟然受同一个老板控制。
贝壳金控的股权变更,并不会改变贝壳找房金融业务的本质——向用户转介贷款的是贝壳,向用户发放贷款的也是贝壳。
现在直接持股贝壳金控的 Beike Finance 在境内还设立另一家企业——贝壳金科(天津)技术有限公司,左晖和他的高管们已经将所持宜居泰和的全部股权,都质押给了这家企业。
这是国内互联网公司准备在境外上市前,必须搭建的典型的VIE架构,即由境外企业协议控制境内互联网业务运营主体。其中,协议控制将会作出股权质押等安排。
例如,美锦互联网金融运营的P2P平台——链链金融,必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而监管部门对于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持股比例进行了限制,因此国内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通常会搭建VIE架构。
根据商务部印发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应超过50%。
但也有例外,工信部已经放开了增值电信业务当中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B21)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这类企业的外资持股比例可至100%。
贝壳金控之所以变更为外资企业,大概率是因为把贝壳金服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判定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B21)。
而美锦互联网金融之所以没有被变更为外资企业,则是因为其运营的链链金融,作为P2P网贷平台,从事的增值电信业务,不仅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B21),还包括信息服务业务(B25),将受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最近贝壳金控的股权变更之后,在浅层的股权架构上,已将贝壳找房的金融业务作了区分和安排——
贝壳金控成为外资企业,用户通过贝壳金服App寻求过桥贷、租金贷、装修贷、抵押贷;贝壳小贷公司、P2P网贷平台则安排在VIE架构之下,最终向用户发放贷款。
但这些股权变更和架构安排,无法改变一个根本性的事实——左晖是它们共同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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