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老人行動不便無人照料 民警協調開具特殊證明

3月5日15時許,鄂州市公安局駐瀾湖社區公安小組民警曹志傑、姚浚澤像往常一樣在瀾湖社區日常巡查,當步巡至洋瀾村養老公寓時,民警發現一位行動不便的婆婆,連忙上前詢問。

經瞭解,老人姓肖,今年91歲,系洋瀾村村民。因陳年舊傷,行走不便無法上樓,只能依靠自制的椅子小範圍挪動,老人在公寓一樓獨居,其子女均住轄區內的祝家灣小區,但是因為疫情原因小區現已經封控,子女均無法外出照顧老人。

“吃的也有,喝的也有,屋裡電視、冰箱、洗衣機都有!”民警問及生活狀況時,老人豁達樂觀地說道,她現在最大的困難,就是拿著水壺進屋時,只能勉強扶住椅子,很怕摔倒。

民警隨即幫肖婆婆灌滿開水瓶,並將燒水壺注滿備用,囑咐婆婆如有需要的生活物資,民警可以代為購買。

“肖婆婆不會使用手機,一時之間也無法列出所有不便,所以我們決定今後每天都來看看她,幫助協調代購食品、藥品等生活物資,為婆婆解決實際困難!”曹志傑介紹,他們同時聯繫上婆婆的兒子祝某,告知相關政策,並與社區工作人員進行協調,為祝某辦理開具特殊情況出行證明,以方便照顧肖婆婆。


老人行動不便無人照料 民警協調開具特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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