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男子深夜高速公路上步行 被民警“救下”

男子深夜高速公路上步行 被民警“救下”

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找到步行的男子。

3月1日20时许,林甸县公安局花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接到群众报警称:G10国道上有一名男子背包沿着国道往大庆方向走。接到报警后,民警李泽民、侯海峰迅速出警,沿G10国道耐心寻找。

“我们驾车走到G10国道690KM处发现了该名男子,并把他带到了安全区域进行询问。”民警介绍。

民警与男子交谈后,他只说出了名字,并称自己是早上从林甸出发,想步行去大庆东站坐火车前往哈尔滨打工。可是当民警询问其家庭住址和家人联系方式时,得到的却是含糊不清的回答。

“为了进一步确认男子的身份,我们对他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了男子的身份证,姓名刘某,住址显示为林甸县鹤鸣湖镇,所以我们立即把情况向所长付建林进行了汇报。”民警说。

考虑到在国道上比较危险,民警先将男子带回了派出所,付建林立即联系鹤鸣湖镇建新村村书记姜伟忠,通过了解得知刘某的确为建新村居民,但已搬走多年,在建新村也没有亲属,并且刘某患病。

然而,民警并没有灰心放弃,继续展开调查。几经周折,终于与刘某的姐姐取得联系,并告知了事件的前后过程。

最后,民警驱车将刘某安全送至林甸县城,见弟弟安然无恙,姐姐及其家人对民警的热情帮助连声感谢。

大庆晚报记者 刘健

图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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