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早前瀘州日報報道:“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工作人員,在瀘州市境內長江水域抓獲正在使用可視錨魚設備的錨魚犯罪嫌疑人,目前該嫌疑人已被該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全國禁漁期規定基本都出臺了,即使有些沒出臺,一般是延續上一年的規定,禁漁期有些地方可以釣魚,有的地方又不準釣魚。

但是有一種釣魚方式那是絕對禁止的,那就是新型錨魚式釣法,這屬於一種“黑科技”釣法,一天釣上百斤都沒問題。

世界在前進,技術在進步,釣魚技術裝備也隨著不斷的發展,各種釣魚漁具,裝備也已經日新月異,走上了現代化的道路,不再是我們小時候隨便拿一根竹竿釣魚的時代了。

這其中,有一種釣魚方式,非常血腥,現在是明令禁止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情況,還大搖大擺地拿著裝備去野外釣魚,哪一天被抓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這種新型錨魚設備,可以說抓魚非常精準,藉助水下攝像頭可以清楚地看到水底魚的情況。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一是錨的時機非常精準,抓獲魚的幾率非常大,還可以根據看到的魚情,不斷變化位置,可以說找對了地方,一天錨魚上百斤那是輕輕鬆鬆的事情,和禁漁期間捕魚網魚的行為沒有多少差別。

二是這種釣魚的方式非常的血腥和暴力,對魚的傷害太大,錨魚的魚鉤很大,能夠直接錨住魚的任何部位,深入魚的身體內部,造成大量出血受傷,即使有僥倖逃脫的魚,成活的幾率也非常的小,因為一般都受傷嚴重,根本沒有存活的概率。

我們再以瀘州為例子,借鑑瀘州新聞網,瀘州網絡問政平臺(有話請您說)一問政內容,從中來看看,錨魚是否違法?

有個叫斌斌的網友向瀘州市農業農村局網絡問政,摘抄如下:

網友問政大致內容如下:長江,沱江禁漁期內,視頻錨魚是否合法?

最近,長期有人在沱江,賴溪河,龍溪河,可視錨魚,就是魚杆帶攝像頭的,看到大魚就錨,多則幾十斤,少則10幾斤,弄得釣魚愛好者們怨聲嘆氣,而且還破壞生態系統。我想問一下這種錨魚行為在瀘州是不是違法,是否合法?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瀘州市農業農村局於2020年1月15日答覆,摘抄如下:

根據2019年12月27日農業農村部《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長江干流江段,沱江、赤水河等重要通江河流江段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範圍和時間內從事娛樂性遊釣,由各級漁政主管部門進行規範,避免對禁捕管理和資源保護產生不利影響。

禁漁期這種“血腥”釣魚方式,已經有人被捕,你還敢這樣釣魚麼?


按照《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進行捕撈作業和娛樂性遊釣。您反映的魚杆帶攝像頭,也稱“可視錨魚杆”,功能是錨魚鉤捕魚,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釣魚,而是鉤魚,按照省上《最小網目尺寸和禁止使用的漁具及禁用捕撈方法》,屬於禁止類工具,如發現有此類行為,請向當地漁政部門舉報,漁政部門將依法給予處置。


結論:從上面來看新型可視設備錨魚犯法,這種釣魚方式等同於滾鉤釣魚和鉤魚,所以屬於違法捕魚行為,廣大釣魚愛好者,發現這一行為,可以向當地漁政部門舉報。

奉勸錨魚人士一定注意,前車之鑑,別誤入歧途,放棄這種血腥的釣魚方式吧。

本文部分參考資料來源於《百度百科》、《360百科》、《瀘州日報》、《瀘州新聞網-瀘州網絡問政平臺》、《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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