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先行一步!解放轄區居民可自由出入小區、商場、超市

焦作市解放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告

第6號


為進一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根據我區目前新冠肺炎的防控態勢,經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現就有關復工復產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員管理

1.凡解放轄區居民,經測體溫,身體無異常情況者,從即日起,只需戴口罩,憑居民出入證、工作卡或微信掃碼等均可自由出入所在小區、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


2.強化村、社區的管控,重點排查“五類人”(在原四類基礎上增加境外返回人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留、接待境外來人,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加強對重點疫區、境外人員的管理。對重點疫區和境外人員必須集中隔離,其中境外人員統一實行有償集中隔離,非集中隔離點賓館等場所不允許接待。


二、復工復產單位管理


進一步縮減負面清單數量,在解放區第5號公告的基礎上,除以下類別的單位外,其餘單位在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經備案登記後,均可自3月4日起有序復工:


(小編提醒:下列15個行業暫緩營業)

洗浴、足浴、兒童娛樂場所、茶社、酒吧、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歌舞廳(KTV)、網吧、培訓機構、保健推拿、口腔診所及醫院口腔門診(科)、生活(醫療)美容、500平方米以下餐廳的堂食。


未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的,可直接向所在街道辦事處提出復工申請,復工後由所在街道辦事處履行監管職責。


三、責任單位管理


1.各行業主管單位應制定本行業防控指南,對復工復產單位實行備案登記制。


2.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未備案登記的門店及超範圍違規經營行為的登記管理,凡不執行防疫措施規定的經營單位和個人,經監管單位發現一次,予以警告和相應處罰;發現兩次的予以關停。


3.所有經營單位(賓館除外)不再對來往採購群眾進行疫情期間的登記,但需執行量體溫、戴口罩。


4.樓宇經濟單位,要加強對電梯間的消殺,設置紙抽等防疫措施,樓宇經濟體設置在小區內的,日常出入人員要做好在小區門崗的備案登記,接受相關管理。


四、防疫責任和處罰


1.各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須承擔防疫工作主體責任。凡是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和個人,因沒有嚴格履行主體責任、落實防控措施造成疫情發生的,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予以責任追究,吊銷有關證照,列入失信名單,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凡是復工營業的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區及單位的各項防控規定,如因謊報、瞞報、不執行防控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3.凡因各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4.做好標誌引導。在店外醒目位置張貼提醒標語,引導消費者做好疫情防護。在劃定區域設置標示牌和引導標誌,店外工作人員應佩戴袖標,做好現場秩序維護工作。


焦作市解放區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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