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被丈夫家暴7年 湖南法院发布“人身保护令”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炎皇 通讯员 伍雯婧 李凤翔 李果)今日,记者从湖南高院获悉,3月3日,湖南永州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贺女士申请,向被申请人喻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当日起禁止喻某对贺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喻某骚扰、跟踪、接触刘某贺女士及其近亲属。

结婚7年屡遭丈夫家暴

“法官,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受害者向我们求助,我们了解情况后,建议她申请人身保护令……”3月2日,双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双牌县妇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并于当日下午代为递交了相关材料及一份特殊的申请书,当事人贺女士请求法院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

贺女士与喻某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贺女士发现喻某脾气不好,大男子主义非常严重。特别是在2016年后,喻某经常无故殴打她,喝了酒不高兴打她、打牌输了钱也打她、甚至饭菜不合胃口也能成为喻某家暴的理由。喻某几乎每次从务工地回家,都会对贺女士实施家暴。可打完之后,喻某又会忏悔,还写过保证书。

当日立案次日作出裁定

今年2月,两人又一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喻某一言不合又动了手,致使贺女士鼻子等部位多处受伤……再也无法忍受的贺女士报了警,并向妇联求助。

双牌县妇联了解情况后,向贺女士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帮助贺女士收集整理了被申请人实施家暴行为的相关证据,并代贺女士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双牌县人民法院当即受理,在收到贺女士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在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后,立刻对贺女士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和贺女士本人进行沟通,核实案件情况。承办法官在查看了贺女士提交的相关证据后,认定贺女士的申请符合《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并在次日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为确保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双牌法院随即向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公安机关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以保障贺女士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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