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内乡法院:“三远一网”助力战“疫”不误审判

内乡法院:“三远一网”助力战“疫”不误审判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见习记者周美娇 通讯员田洋

3月3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远程庭审室里,被告人刘某华危险驾驶案和被告人刘某成盗窃案两案先后开庭审理。

内乡法院:“三远一网”助力战“疫”不误审判

两案被告人均被羁押在内乡看守所,为降低提押过程中的疫情感染风险,经过与检察院、看守所提前沟通,内乡法院使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两案。通过此系统,被告人无需办理出监手续,由监所民警押解到隔离区间内受审,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通过网络远程对接,整个庭审均在网上进行,办案机关与被告人“零接触”。

庭审现场,隔着视频屏幕,审判长依法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提出量刑建议。整个庭审有条不紊,规范有序。两起案件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被告人刘某华,2018年12月6日,因酒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9年7月12日,刘某华醉酒驾驶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41mg/100ml,后被取保候审。2020年1月10日,刘某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被查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3.03mg/100ml。

法庭经过审理,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华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刘某成入室盗窃一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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