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10年協調百餘人體器官捐獻事例 鄭方:每份信任,我都不能辜負

2019-04-04 07:18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王晨輝 整理

又是一年清明時,春風落日寄哀思。一幕幕的記憶,因為永久逝去而更為珍貴。逝者遠,生者念,在這個慎終追遠的日子,我們邀請見證生命延續的器官捐獻協調員,講述她的牽掛與感動;也請來義務祭掃烈士墓52年的普通漁民,共致垂首哀思,感受魚水深情。

臨近清明,我的心裡滿是牽掛。近10年來,我協調了100多個人體器官捐獻事例,經歷了一次次生離死別,見證了一個個生命的重生。在這個寄託哀思的時節,我很想為這些捐獻者做些什麼。

我叫鄭方,是金華一家公司的財務,也是一名紅十字志願者,同時還是浙江省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我大部分工餘時間,都往返於各個醫院,為愛心市民捐獻人體器官、遺體(眼組織)提供幫助。

這份志願服務工作,沒有時間規律,也很繁複。很多人問我為什麼要堅持?我想,每一份信任和感動,都是支撐我走下去的動力。

10年协调百余人体器官捐献事例 郑方:每份信任,我都不能辜负

我想通過努力讓更多人記住他們

我內心早已視那些捐獻者為親人,一張張鮮活的面容,印刻在我的腦海。這幾年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讓更多人記住他們,將他們的精神傳遞下去。讓我欣慰的是,今年我的清明紀念計劃正一點點實現:金華市殯儀館有了器官捐獻者的宣傳展板,金華市區街頭的電子廣告屏上也滾動播放著器官捐獻宣傳片。

我的本職工作是公司財務,是志願服務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2001年我開始參與無償獻血,2006年正式成為一名紅十字志願者。2010年我國開始試行公民去世後非親屬間的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我以志願者的身份參加相關知識培訓後,成了我國首批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也是我省唯一一名志願者協調員。

從那時起,我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器官協調工作中。為了適應器官協調工作時間上的不確定性,2012年開始我選擇了兼職財務工作。

第一例器官捐獻協調發生在2010年12月。我記得那天是冬至,下著大雪,一名10歲的孩子從樓上墜落,意外離世。

孩子的家庭很困難,因為吃過愛心人士資助的營養餐,爺爺有了捐獻孩子眼組織回報社會的想法。我得知後問他們是否願意捐獻其他器官,家屬說可以考慮。

這家人很善良,他們就是想著受過別人的幫助,也希望幫助別人。但是當時人體器官捐獻剛剛起步,相關部門對此的認知度也不夠,手續辦理方面經歷了一些波折。在這過程中,家屬幾度想放棄,我一直陪在他們身邊,一杯熱水,一個擁抱,給他們勇氣。

最後,孩子的雙腎、肝臟和雙眼角膜都捐獻了,起碼可以幫助5個人。捐獻的第二天,孩子的姑姑告訴我,說晚上夢見很多孩子來家裡玩,很開心,這說明器官捐獻對家人來說也是一種精神寄託。這名10歲的小男孩是金華首位器官捐獻者,也是浙江省的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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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方在向患者家屬介紹器官捐獻

無論家屬是否願捐,我都會尊重

器官捐獻,就是在一個人過世後,將有用的器官捐獻出來,幫助那些需要移植的病人。作為捐與受之間的橋樑,協調員需要及時發現潛在器官捐獻者,也就是那些器官功能狀態良好而生存無望的患者,向患者家屬介紹逝世後人體器官捐獻的理念,因此,為了生命隨時出發是我的日常狀態。

9年來,我已經記不清陪伴過多少戶家庭經歷生離死別,記不清出入過多少次重症監護室,對我來說,時間不分白天、黑夜,日期不分工作日、休息日。比如前不久,我剛趕到蘭溪準備處理公司的事情,聽說金華某醫院有一位危重患者的家人有意捐獻器官,我馬上安排好工作趕回金華。

適合捐獻器官的患者,大多是因為意外事故或突發疾病去世,家屬沒有思想準備,接受親人離去不是容易的事,認可器官捐獻更是難上加難。只有想家屬之想,痛他們之痛,和親人一樣和他們相處,才可能獲得他們的信任。

2011年,我在報紙上看到外地一位熱心腸的教師在金華出車禍,被送到重症監護室搶救。我想他的家屬人生地不熟,作為志願者,能不能給予他們一些幫助,於是我每天與家屬一起看望、陪護患者,併為她擦身,按摩手腳。這樣大約一個多星期的接觸,家屬逐漸把我當成了朋友。他們向我提出了難處,希望我幫他們找一個短租的房子。我又到處找朋友張羅,幫他們在醫院旁邊找了一個房子。

半個月後的一天,我與患者丈夫交談時,小心翼翼地問他:“你們是怎麼打算的,如果救不回來,有沒有考慮捐獻器官。”她的丈夫默許了。雖然最後因為妹妹反對,這次捐獻沒能實現,但我依然感謝她家人對我的理解和尊重。前不久,她丈夫還給我打了電話,表示自己如果哪天出現意外,願意捐獻器官。

協調員工作,失敗是經常的,在所有協調案例中,只有1/5能成功捐獻。對於付出努力沒能成功的,我不會抱怨,無論家屬最終決定捐獻與否,我都會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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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方在重症監護室

器官捐獻的價值激發了人們從善的心

常有人問我,為什麼貼錢貼精力遭人白眼還要堅持;也有人問,面對死亡害怕嗎?其實我也害怕死亡,也時常感到焦慮,是一位位捐獻者和他們的家人感動著我,是一次次生命的重生驅散了我內心的陰霾。

2012年8月,一位叫“棒棒”的31個月大的男孩,因意外而無法挽回生命。我向他的父母宣傳了器官捐獻,年輕的父母覺得把孩子的器官捐出去,他還能以另一種方式“活”著,也是美好的。

可是,“棒棒”的家人在做這個決定時也一度猶豫、不捨。我一直陪伴著他們,與他們相處的兩天,我不斷鼓勵、安慰他們,最終父母決定捐獻孩子的肝臟、腎臟和眼組織。

器官獲取手術完成後,我和同事們將孩子的身體輕輕擦拭乾淨,為他穿上爸媽準備的新衣服。整個過程,淚水一直在我的眼眶裡打轉。捐獻完成後的幾天,我知道了受者的一些信息,“棒棒”的一個腎移植給了一位19歲男孩,另一個腎移植給了一位30多歲的女子。我覺得生命真的好神奇:這位小男孩的腎,竟能帶給兩個成年人新的生命,給兩個家庭帶去希望。

“棒棒”媽媽知道這個消息後熱淚盈眶,她覺得他們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他們的孩子很偉大。“棒棒”爸爸告訴我:“以後有公益活動也叫上我!”

那一刻,我知道,器官捐獻不僅挽救生命,它更大的價值是激發人們向善從善的心。前不久,我再一次見到了“棒棒”爸爸,他和我說:“每次出門我都會帶著兒子的照片,就像他在我身邊一樣。我要好好地生活,和他一起成長,因為我的孩子在這個世界的某個地方活著。”

10年协调百余人体器官捐献事例 郑方:每份信任,我都不能辜负

2011年,鄭方拿到了第一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證》,之後每次年檢換證,她都將老的證件收藏保存

捐獻者是天使,我是他們忠誠的守護者

當一個原本素不相識的人,填寫好捐獻志願書,握著我的手說:“我把我的後事託付給你,我就踏實了!”那份信任讓我感動;當捐獻者家屬緊緊擁抱我說“謝謝”的時候,我深深體會到他們內心的百感交集;當捐獻者母親在捐獻登記表上籤下字、吃下了幾天以來的第一口飯時,我知道是捐獻讓她在突然而來的痛苦面前有了另一種踏實;當心髒受捐者錄下一段複檢時心跳的“咚咚”聲,以表達對捐獻者的感謝時,我明白了什麼是生命的延續和奇蹟。

捐獻者以及他們的家人是值得我們尊敬的,為他們多做一點事情也是我們的責任。2015年,我和我的協調員夥伴們一起建了一個微店,通過銷售商品籌得公益金,用於救助器官捐獻者困難家庭的孩子。到今年2月,我們共籌集公益金9.9萬元,發放了4個學期助學款5.3萬元,組織過“冬日暖陽送書活動”“六一送禮物”“新春你好活動”等,給孩子們帶去關懷。我們還在雜貨鋪為捐獻者家庭義賣葡萄,從策劃、吆喝到發貨、送貨,既當老闆又當夥計。每月我在微信朋友圈中按商品和顧客分別公佈公益金的籌集情況、使用情況,讓每一筆愛心款來去都明明白白。

器官捐獻宣告一個人的死亡,也意味著更多人的重生。在生命結束的時候,選擇器官、遺體(組織)捐獻,讓自己的人生謝幕,這種特殊而美好的方式讓我滿懷敬意。捐獻者是天使,而我是他們忠誠的守護者。他們給予我的每一份信任,我都不能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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