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国家林草局强化野生动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 湖北将成立专班对市场野生动物肉制品、活体“ 摸底追源”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月3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强化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并重点围绕六方面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会议强调各派出机构、林草防治总站要围绕建立防控工作机制、加强野外巡护看守、隔离封控人工繁育场所、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强化疫源疫病监测、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突出野生动物交易市场、餐馆饭店、人工繁育场所以及展示展演单位等重点部位,对辖区各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派出机构和林草防治总站要充分认识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在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落地。对督导检查发现的不作为虚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漏报瞒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造成疫情防控被动、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绝不姑息。

记者1月31日从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湖北省各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将成立各级联合清查专班,对相关库存的野生动物肉制品、活体“摸底追源”。

清查工作主要围绕汇总数量,摸清底数,查清相关库存的野生动物肉制品、活体的来源,并依法追溯源头。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狩猎证》(或《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人工繁育行政许可文件)、《经营利用许可证》(或经营利用行政许可文件)、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是否依法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营业执照与相关许可证的范围是否相一致等。

对有违反有关国家部委《公告》禁令的,对清查发现的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物肉制品、活体及其他涉嫌违法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湖北省已全面停止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全省动物园已全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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