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 大學生兼職受傷索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導讀】

大學生兼職期間因交通事故受傷,能否索要誤工費?

大學生兼職受傷索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案情簡介】

朱某為某省工學院在校學生,利用課餘時間,為某商場做促銷員,2015年2月10日,朱某上班途中與顧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朱某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顧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朱某受傷住院後,向顧某索賠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顧某認為朱某為在校大學生固定工作,不存在誤工費,雙方產生爭議故向法院起訴。

大學生兼職受傷索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裁決結果】

顧某賠償朱某含誤工費等各項損失。

大學生兼職受傷索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律師評析】

朱某雖系在校學生,但其主張週六、週日兼職做家教,收入為每天300元,並提供了僱主楊某出具的證明一份,及楊某之女**附屬小學的學生證及楊某家庭戶口簿。故法院認為朱某雖無固定工作,但交通事故確導致了朱某實際收入減少,所以法院對朱某主張誤工費予以支持。

大學生兼職受傷索要誤工費是否合理

【律師提示】

固定收入員工的誤工費計算公式

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注:對有固定收入的,應當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損失計算誤工費損失賠償

誤工費賠償標準數額

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徵點的以起徵點為限。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於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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