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中央部委要做全面從嚴治黨的排頭兵

近日,從中央紀委某派駐紀檢組聽說了一件事,嚇了一大跳。

該紀檢組去年下半年對監督單位的黨員幹部進行了一次黨建基礎知識測評,結果是出人意料的“不理想”。局級黨員幹部,全部正確率不足四成,有人答錯了一半多;處級及以下黨員幹部,全部正確率是少得可憐的百分之十幾,其中答不出什麼是“兩學一做”“三會一課”的,大有人在。這幾乎夠“不可思議”了,須知,這次測試可是提前作了說明和動員的。

可萬萬沒想到,還有更離譜的。測試之前,紀檢組領導隨機詢問了監督單位的9位同志:什麼是黨的“六項紀律”?只有2人回答正確,“一項都答不上來”的亦有2人。

全面從嚴治黨5年多了,高壓反腐時時有“驚雷”,正風肅紀處處聞“警告”,攻勢如潮、振聾發聵的態勢下,竟然還有黨員幹部對“六項紀律”一知半解甚至茫然無知,還偏偏在中央部委。“紀盲”和“半紀盲”不乏其人,為什麼?以其昏昏,談講政治、守紀律,能有底氣和說服力嗎?不聞不問,不觀察、不掌握“責任田”的“作物”生長情況,又怎能做到打鐵必須自身硬?

令紀檢組憂心忡忡的,還不是答題分數,而是從對“這片森林”的摸底情況來看,“有問題”“毛病不少”的黨員幹部,卻普遍“自我感覺良好”,甚至於,有人集紀盲和法盲於一身還渾然不覺,幹了違紀違法的事卻不以為然。

中央和國家機關是黨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中樞,權力集中、地位重要,既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第一執行者”,又是各個領域、系統的領導者,理應在樹立“四個意識”、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走在前列。但是,在一些中央部委,已經暴露出的“燈下黑”問題,可謂觸目驚心,與其所處的重要地位、擔負的重要職能形成巨大反差,與全面從嚴治黨的形勢趨勢不在一個頻道上。從已查處的案例來看,有的領導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廉潔紀律,長期與不法企業主、不法社會人員不當交往,為對方利用其職務影響實施違法行為、謀取鉅額私利提供便利條件,其親屬收受對方財物;有的領導幹部被委以重任,卻陽奉陰違、肆意妄為,不僅欺騙中央、妄議中央,且野心膨脹,公器私用,不擇手段為個人造勢,品行惡劣、匿名誣告他人,拉幫結派、搞“小圈子”,“兩面派”行徑令人髮指;有的領導幹部目無黨紀國法,長期違規打高爾夫球,違規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和相關企業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殷鑑不遠,警鐘在耳,不可不察,不可不防。

自我感覺良好,看不到“燈下黑”是最大的風險。“我們單位是清水衙門,不具備權錢交易的條件”“本部門沒有審批權、執法權,因而沒有尋租空間、廉政風險”“忙得顧不上胡思亂想,忙得根本沒有腐敗機會”……這些論調,是否覺得很熟悉?在某些中央部委,在一些黨員幹部那裡,自認為活在“世外桃源”、搞腐敗“無門無路”,還是頗有市場的。事實是這樣的嗎?從查處的案例和巡視發現的問題來看,“清水衙門水不清”,並非極個別現象。

反腐敗鬥爭,何以在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之後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面從嚴治黨,何以取得卓著成效之後依然任重道遠?見微知著,窺斑見豹。有的黨組織,黨建和業務“兩張皮”問題還是濤聲依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還是“說一套做一套”,不作為、不擔當、不報告;對出格、出邊、出界的問題,過去是不以為然,所以不提醒、不制止、不抵制,現在明知其錯,卻不願抓、不會抓、不敢抓。有的黨員幹部,對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滾滾向前”無感,在紀律、法律學習上存在巨大“時差”,自我造就了常人無法想象的“無畏”。

千萬別把“燈下黑”視為別人家的“事故”或“故事”。防止“燈下黑”,既要打醒那些不收手不收斂的“裝睡者”,更要喚醒自我感覺良好的“沉睡者”。教育、管理、監督,須有“嚴緊硬”的氣象一新,切不可“寬鬆軟”一如既往。在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上,真正把自己擺進去、把責任擺進去,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能春風化雨也能紅臉出汗,用活生生、火辣辣的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該棒喝的時候棒喝,該打的手板真打下去,方是對黨負責、對同志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 陳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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