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承包人用合同诈骗120余万元小麦贩卖 弥补自身亏损被逮捕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晨曦、李涵)湖北某麦面集团承包人张某采取先支付小额货款,并编造后续货款马上到账谎言,骗河南省镇某粮油贸易公司法人徐某某签订合同,骗走价值120余万元的小麦,并把其手机拉黑。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12月份,张某因经营不善,导致自己集团外欠枣阳市麦商400余万元欠款,企业已严重亏损2327635. 76 元。正在发愁时,张某通过好友得到了消息,有河南省徐某某有大量小麦出售,他立即前往河南徐某某仓库处查看小麦。在张某看到库存l000余吨小麦时,一个念头突然涌上心头。自己对徐某某称,小麦全部都要了,但自己一千万元贷款还没有到位,让徐某某先垫付运费,小麦拉完后将由公司立即付全款。2016年12月19日双方签订了购销协议,以麦价和运费2.47元每公斤的价格,由河南请货车将小麦拉至湖北。徐某某立即向张某拉了价值3O余万元小麦,张某随即支付了24 万元货款。

由于张某付款及时,徐某某又送小麦12 车495 吨左右,货款价值共计1225061.80元。然而这次,张某以合作公司未给其支付货款为由拒不支付货款,徐某某便又签订了一份“凭证”,该凭证在确定数量、价款的同时,要求张某在未付徐建朋小麦款之前,该小麦的所有权仍归徐某某所有,任何人不得动用该小麦。而张某私下将小麦进行加工生产,将加工好的面粉销往各地,货款到位后用于归还银行利息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经徐某某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经查,张某骗取货款共计1225061.80元。近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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