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曹帅:让谣言止于法律


曹帅:让谣言止于法律

“疫情面前,人人有责。”正当我们众志成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竭尽所能时,铺天盖地的小道消息从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传出去,并迅速在各种家庭群、同学群、工作群无限扩散开来,令人难辨真伪、将信将疑、陷入恐慌,肆意泛滥的谣言,严重扰乱了当前的抗疫秩序。

曹帅:让谣言止于法律

究其因,由于谣言天生具有抓人眼球的特性,可以带来巨大的流量,只要暂时没有法律上的纠纷,平台对于一些看上去就不怎么可靠的信息也就睁一眼闭一眼的任其泛滥。说到底,还是利益至上的缘故,传播者为了利益,即口不择言,平台为了利益,给谣言的传播行了事实上的方便。

曹帅:让谣言止于法律

根据我国法规定,散布谣言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三种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曹帅:让谣言止于法律

一、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综上,“谣言止于智者,只是一种理想,而谣言止于法律,才会更具现实意义。”灾难不可怕,可怕的是别有用心的人,在没有官方证实的消息,请勿乱发或者最好不发,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勇于抵制谣传,做网络舆论环境的维护者,使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并不是乌烟瘴气,在全社会形成网络谣言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正如梁静茹的一首《勇气》,唱出了面对谣言的勇敢与坚定,面对谣言时的挑战和所持的心态!

我们要有一颗笃守真相的心。韩愈说:“行成于思毁于随。”陆游也说:“绝知此事要躬行。”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制造谣言是我们的责任,扺制谣言,对谣言说“不”,是我们的义务,不传播谣言,做谣言的粉碎机和终结者,是我们共同的选择。当谣言的重重乌云散去,真相的光芒照亮天际,我们的生活才将洁净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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