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0422执悬1号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涉及陈汉军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陈汉军下落不明,规避执行,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汉军,男,汉族,1962年11月11日出生,住会宁县老君坡乡阳赵村张老社54号,现住会宁县正大明园小区10号楼2单元14室。公民身份号码:620422196211112719。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6711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汉军下落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或者举报被执行人陈汉军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3359326656 1879433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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