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平羅縣健全機制推動審理工作高效運轉

平羅縣健全機制推動審理工作高效運轉

近年來,平羅縣始終嚴格依據審理工作條例規定的程序和“二十四字”(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規)審理方針,注重制度先行,確保審理工作高效運轉。

平羅縣紀委在執紀審理工作中,積極健全運行機制,編制《案件審理流程及常用公文格式》,對審理程序及配套文書等進行了規範,進一步從文書標題、內容框架、邏輯順序、用語表述等方面改進審理報告、處分決定等審理文書,用好紀語紀言,突出體現黨內審查特色;實行執紀監督、審查調查、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理相對分離,執紀監督、審查調查與案件審理部門分別由兩個副書記分管,執紀審查實行一案一指定,有效強化對執紀監督監察各環節的監督制約。

平羅縣健全機制推動審理工作高效運轉

平羅縣探索建立了“五查五看”工作機制,即查處分檔案,看處分決定在及時送達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後是否及時裝入個人檔案;查受處分人員組織人事檔案,看處分決定、處分執行情況告知書、建議書中所提事項是否及時辦理、落實到位;查干部任免審批表,看受到撤職處分的幹部職務是否變動;查年度考核審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規定確定等次;查工資變動審批表,看受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以上處分的人員是否按規定標準降低工資。五年來,先後協調組織、財政、人社部門對受處分幹部工資、年度考核等事宜進行督查10餘次,追回資金21萬餘元,糾正受處分人員考核等次評定2人次,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

平羅縣健全機制推動審理工作高效運轉

平羅縣積極推行鄉案縣審,對鄉鎮自辦案件採取兩級審核的辦法,即鄉鎮紀委自辦案件在調查結束後,先由基層紀委對案件進行審核把關,再將案件調查卷送到縣紀委進行二次審核把關,形成審理意見書,再由鄉鎮紀委按照程序、處分批准權限報有關黨組織批准,作出處分決定。

平羅縣還積極履行紀檢監察的教育職能,加強對受處分人員的回訪教育,做好“五個結合”,即把回訪教育與處分決定執行相結合、與幹部考核相結合、與提升思想認識相結合、與幫助排憂解難相結合、與建章立制相結合,深入瞭解被處分人員自受處分以來在工作、學習、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現實表現,消除被處分人員的牴觸情緒,發揮處分的懲治、教育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先後對120餘名受處分人員進行了回訪教育,進一步促進了受處分人員思想的轉化,增強了黨組織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鬥!

製作:平羅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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