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社旗縣紀委通報三起違規飲酒典型問題處理情況

近日,社旗縣紀委監察委對三起違規飲酒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曝光。

社旗縣科協職工法根強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問題。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中午,法根強在自己家中和親戚吃飯,期間飲酒,下午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在科協例行作風紀律檢查時,發現法根強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2018年4月27日,縣科協黨組給予法根強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社旗縣朱集國土所副所長王會民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問題。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中午,王會民在朱集鎮王老莊村家中和從鄭州回家的親戚一起吃飯,期間飲酒。下午縣“幹部作風整頓年”活動辦督查組到朱集鎮例行幹部作風紀律檢查時,在其辦公室發現王會民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2018年5月9日,朱集鎮紀委給予王會民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社旗縣物價辦工作人員李炳連、張亞業、王天貴、李振章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問題。2018年6月8日(星期五),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接舉報並核實縣物價辦工作人員李炳連、張亞業、王天貴、李振章4人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目前正按照程序分別給予李炳連、張亞業、王天貴、李振章4人黨政紀處分。

通報指出,工作日違規飲酒,不僅影響黨員幹部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而且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上述三起黨員幹部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一些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不嚴、監督措施落實不力。

通報要求,全縣各級黨員幹部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自我約束。各級黨組(黨委)要增強責任擔當,切實負起主體責任,保持常抓的韌勁和抓長的耐心,不斷鞏固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格執紀問責,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頂風違紀的,從嚴從快從重查處,向全社會持續釋放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強烈信號。(清風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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