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社旗县纪委通报三起违规饮酒典型问题处理情况

近日,社旗县纪委监察委对三起违规饮酒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社旗县科协职工法根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中午,法根强在自己家中和亲戚吃饭,期间饮酒,下午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科协例行作风纪律检查时,发现法根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2018年4月27日,县科协党组给予法根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社旗县朱集国土所副所长王会民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中午,王会民在朱集镇王老庄村家中和从郑州回家的亲戚一起吃饭,期间饮酒。下午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办督查组到朱集镇例行干部作风纪律检查时,在其办公室发现王会民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2018年5月9日,朱集镇纪委给予王会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社旗县物价办工作人员李炳连、张亚业、王天贵、李振章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问题。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举报并核实县物价办工作人员李炳连、张亚业、王天贵、李振章4人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目前正按照程序分别给予李炳连、张亚业、王天贵、李振章4人党政纪处分。

通报指出,工作日违规饮酒,不仅影响党员干部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上述三起党员干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一些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监督措施落实不力。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自我约束。各级党组(党委)要增强责任担当,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保持常抓的韧劲和抓长的耐心,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向全社会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清风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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