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雲南鶴慶1.6億招投標工程為何廢標?

本報記者 彭傑

十九大以來,一個重大項目落地鶴慶—鶴慶縣人民醫院一門急診醫技住院綜合樓建設工程。總造價1.6億餘元。2018年4月2日開標,共有18家參加投標,航達建設集團報價162799723.84元獲得了第一中標候選人,雲南景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報價163557911.57元獲得第二中標候選人。然而航達建設集團2016年因串通投標被青海省住建廳行政處罰過,航達集團現已被取消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根據招標文件內容,將推選第二名為中標候選人,但評標委員會給出意見,重新招標。

針對重新招標,雲南景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意見,2018年4月3日經該項目評標委員會評審,該公司被推薦為第二中標候選人,在此之後的兩個多月至今,該公司未收到該項目招標機構的任何信息,2018年6月12日,該公司在網上看到了廢標公告,公告中陳述了在中標公示期內發現第一中標候選人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招標人依據評標委員會建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將對該項目重新組織招標,故該項目的招投標作廢標處理。根據該項目招標文件35頁第7條定標之規定:招標人應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排列的先後順序確定的中標候選人。

記者向鶴慶縣住建局瞭解情況,住建局張股長說:“經過他們到青海省住建廳查閱原始檔案,發現航達建設集團有隱瞞被處罰情況的行為。青海省住建廳發來的函不太清楚,我們縣上又派人到到青海省住建廳把那些原始資料請他們協助調出來,我們交給了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作出結論,我們把結論交給信訪人進行了勾兌,我們又把結論交給了信訪人,招標人根據法律法規,把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資格取消,取消以後這個項目決定重新招標”。

記者:“但是我看見招標文件上寫著,如果是第一家廢標,應該推選第二家、第三家,你們是否實行”?

張股長:“是楊錦受第二中標候選人(昆明雲南省景順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委託,前天來口頭反映,以第二中標候選人的一個說明,昨天又把書面材料送來,我們就及時地把材料轉給招標人,招標人根據他們的規定頁回覆他(楊錦)了,為什麼不選擇第二家這個情況,第一中標候選人廢掉的理由都不是那幾條,都是根據招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因為第一家廢掉,影響了評標的結果,本來沒有資格,因為官網上已經查不到了,但是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根據法律的規定,招標人可以用第二家,也可以重新招標,根據招標文件相關規定、評委和招標人的決定,我們作為建設部門,只有監管的責任,不能干預他們(評標委員會)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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