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 桐本路的窦文平欠钱不还 认识此人的速来举报!

桐本路的窦文平欠钱不还 认识此人的速来举报!

被执行人:窦文平

家庭住址:巩义市桐本路94号附17号

身份证号:4101811976****0015

尚欠金额:1.2万元

基本案情:2016年8月24日,被告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借款30000元现金,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到期后,经原告催要,被告给原告出具保证书一份,并约定于2016年12月19日还清本金。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17年1月27日偿还原告3000元,剩余借款27000元,一直未还。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支付借款利息。经本院委派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后,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27000元及利息,于2017年4月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剩余借款本金12000元及利息于2017年5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各自还款之日至,按各自应付本金,月利率1%计算)。调解生效后,被告已还借款15000元及相应利息,剩于12000元及相应利息一直未履行义务。现被巩义市人民法院作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

执行依据文书:(2017)豫0181民初186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2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巩义法院被执行人线索举报电话:0371-8566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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