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提速 21项业务受理后“立等可取”

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3月1日起,该中心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个人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21项业务(占登记业务量90%)在业务受理后,实现“立等可取”。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该中心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保五争三拼第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简登记材料、压缩登记时限。从3月1日起,对30种不动产登记业务(含自然资源部梳理的26种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第六次提速。

其中,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个人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21项业务(占登记业务量90%)在业务受理后,“立等可取”;对有益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企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首次登记等3项业务(占登记业务量6%)在业务受理后,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提速提效,全力服务邢台经济、服务全市人民。(来源:牛城晚报 编辑:刘山杉 青媒编辑:张雨虹 责编:张永忠 监制:耿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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