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晉城市檢察機關以“戰時”舉措充分履行看守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職能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晉城市兩級檢察機關認真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級檢察機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以戰時狀態和舉措從嚴從實履行看守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職責,不斷強化檢察監督,與市縣兩級公安機關齊心協力,共同維護看守所這個特殊場所的安全穩定,堅決打贏看守所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快速反應部署。早在我省發生新冠肺炎疫情之初,市檢察院檢察長張世榮就作出批示,要求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加強對全市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檢察監督,將疫情擋在“高牆”之外。湖北、山東、浙江等地監獄發生疫情後,圍繞落實省委、最高檢察院、市委和省檢察院專項部署要求,張世榮檢察長又連續3次作出批示,要求認真汲取湖北等地監獄的深刻教訓,緊盯“防止疫情輸入”這個關鍵強化檢察監督,堅決避免出現麻痺思想和僥倖心理,杜絕監督缺位和監督失範。市檢察院堅持把強化看守所疫情防控監督作為當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先後制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看守所疫情防控檢察監督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切實加強對全市看守所疫情防控法律監督工作堅決杜絕疫情入所的通知》等文件,主動與公安機關建立協作配合機制,積極督促看守所落實防範保障措施,築牢看守所疫情“隔離牆”。

二是結合疫情防控實際,調整監督重點和方式。市檢察院及時制發檢察建議書,敦促和提示市公安局加大對全市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力度,嚴格把好入所收押、信件進所檢查消毒、加強封閉區人員健康檢測等關口,確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沒有漏洞。市縣兩級檢察機關分管院領導、內設機構負責人先後16次帶隊深入各看守所開展疫情防控專項檢察,重點就出入所車輛檢查、人員體溫檢測、監管區消毒通風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檢查,立足於發現和解決問題,向相關看守所制發檢察建議書5件,口頭提出檢察建議6件。積極轉變工作方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履行監督職責,採取視頻巡察、電話詢問、查閱監區值班記錄和駐所醫生巡診記錄、向當班所領導和管教民警瞭解監區監管及防控情況等開展執檢業務,確保在押人員健康權、休息權等合法權益;通過電話、微信工作群等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提示,常態化督促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員分類管控和檢測、監區消毒等工作。

三是加強內部管理,做好駐所檢察人員自身防護。城區、高平、澤州等縣級檢察院均採取派駐看守所檢察人員與看守所公安民警同步15天全封閉履職的監督模式,每人簽訂承諾書,嚴格落實“封閉前15天隔離備勤,封閉後15天不離開所內區域”等履職要求。疫情期間對駐所檢察人員加強紀律教育,嚴禁擅離職守,嚴禁洩露監管場所工作情況,嚴禁擅自對外發布有關疫情防控的工作信息,嚴禁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網絡等發表不當言論。為駐所檢察人員配備口罩、消毒液、體溫計等防護用品,在確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采用“無紙化”辦公模式,減少非必要人員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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