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今天下午同族兄弟发来一个照片,问我认不认识这个人,据说他自称比族长还要大,我微微一笑,说不认识。说来也奇怪,在灵山,很多宗族都会有族长,在某种程度他们或别人都以为族长的权力很大。其实宗亲会只不过是民间组织,很多宗亲会都没通过法律的规定,即使是某部门领导,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一般不会自称“权力有多大”,只能说在那一个位置,意味着责任更大。但这句话确实给了我一些想法,我们广西各地各民族中宗族的关系到底有什么的情况?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广西各民族的家族结构,一般是以父系血亲构成,五代左右为房族,多半聚居于一个村寨或其毗邻地段。房族内严禁通婚。十代左右和十代以上的为宗族,不论隔多少代人,只要能追到一个共同的祖先,就承认他们是同一个宗族的人。

壮族一般以五代以内血亲为房族,如河池市六圩等地。也有以三代为房族的,如龙胜各族自治县的龙脊等地便是。壮家人禁止在房族内通婚。壮族大姓有黄、韦、莫、农、覃等, 多是聚族而居,周围几十个、其至上百个村寨都以一姓为主,宗族内的支系——房族就很多, 有的一个村寨就是同一个房族。这种大房族,下一辈对父辈的称呼,常常以父大、父二、父 三等来呢称,其亲密程度由此可见。一个房族,在建国前,通常产生自己的族长或族老来治理族内的事。五代以内的房族,不但在感情上有较亲密的联系,就是经济上也是如此。三代以内的房族,关系更为密切。环江县龙水乡,以往五代以内的房族,无论哪家有婚丧庆吊等 事,都要互相邀请参加;三代以内的房族,必要时,还得以钱米酒肉相助。已分居的兄弟或堂兄弟,遇房族娶亲时。还得在自己家里备办酒席,分担招待一部分宾客。五代以内房族, 要在每年三月清明节共同祭扫始祖坟墓。大房族一般有蒸尝田。小房族则无。蒸尝田由房族内各家轮流耕种或出租,以其收入购买祭品祭祖。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桂东南汉族聚族而居也很普遍。建国前,其宗法势力比少数民族地区更浓厚。桂北山区的汉人,有的尽管住得很分散,但他们的房族观念十分牢固,兄弟姐妹间都以房族为单位来 排行顺序,故有三哥、五姐、七弟、九妹等称呼,堂兄弟姐妹、从兄弟姐妹之间亲密无比, 下一辈则称之为三伯、五姑、七叔、九孃等等。
   瑶族多以三代之内为房族。有“三代亲、四代疏、五代了”之说,这是由于他们居住相当分散的缘故。但是如果是单传,五代之内,仍然联系紧密。在十万大山瑶族(大板瑶)中, 由三五户至八九户人家构成一房。每房有一个共同的香火,设一香火头,并由他任房长。房 长是房中度过身的长兄,其任务是每月初一、十五给祖宗神位敬香火;每年七月十四和过年 时召集全房所有成员杀牲祭祖敬盘王,然后在他家会餐;房内发生纠纷,由他出面调解;房 内有些家庭在生产、生活上发生困难。或有红白喜事,大家有互助的责任;房内绝嗣户的财 产由各户均分。桂北盘瑶支中的房族组织和活动同上述相类似。苗族中三四代之内比较亲密,五代以后就松散了。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侗族的房族一般不选举房长,但房里有事,大家都向一位年事较高、为人正直、办事热 心公道的自然领袖请教。房族内绝对禁止通婚,严禁平辈兄妹之间调情戏谑。侗族一般是聚 族姓而居,有的大寨达数百户,如有数姓,也都各聚居一片,以本姓鼓楼为中心。一般一姓 分为两个房族。遇到红白喜事,大型的,是整个宗族参加;小型的,只有房族参加。侗族的 房族允许外民族的异姓人参加。有些从外地来侗寨定居的人,感到势单力薄,红白喜事无人相帮,他可以就近要求入族。房族人经过考查,了解其人光明正直,即同意入族。入族后不 须改姓换名(自愿的听便),只要遵守族规,热心族内事务,也可以得到族人的帮助,族内收 益也有一份,但不进宗祠不共坟山。


   仫佬族称房族为“六房”,六房之内凡遇兄弟分家,出卖房屋田地,妇女离婚,男子娶离过婚的妇女为妻,都得请房族中血缘较近的人到场,即“请六房”。如果“六房”不到, 这些事是办不好的。老人去世,房族中男女老少都到丧家帮办丧事,丧家要请他们吃饭喝酒, 直到出丧之后。
   毛南族谭姓称房族为“轻”(又称金、疆、姜或强),每“轻”居住在几个邻近的村屯。 过去很少同异姓杂居,同其他民族杂居的更少。同姓虽可通婚,但“轻”内则禁止。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广西一些民族的宗族观念,在建国前是相当浓厚的。在农村,多聚族姓而居,且有共同 的墓地。比较大的族姓,都有祠堂。祠堂是一个族姓的标志,是全族姓的活动中心,有一定 的不动产,供祭祀或其它用途。各民族的宗族结构和活动,大同小异。
   壮族的宗族,也称门族。一般是一个村寨一个宗族(或家族),也有几个村寨同属一个宗 族,有些地方甚至几十或几百个村寨同属一姓,包含着上百个宗族。同宗彼此间都认为,大 家都是共同一个远祖,凭着这种观念。把大家牢固地联系在一起。各宗族都有族长,族长权 力相当大,他有监督族内成员守人伦、不偷盗之责,严重违反的,可以“革族”;其次负责 管理族产,组织祭祖、扫墓;第三是保护族人不受外族姓的欺负。族长一般是自然产生的, 能说会道,办事比较公正的。武鸣县邓广一带以族姓聚居,各姓的族长由选举轮流充当。各 宗族都有祠堂,如马香村陆姓祠堂,建祠时不分贫富,以男子人数平均摊派工料和现金。陆 家祠堂有蒸尝田几百亩,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租谷,作为祭宗祖之费用。祠堂每年春秋各 祭一次,杀猪喝酒。但限六十岁以上和具有初中学历以上的男子才能参加集体聚餐,餐后按 户分肉。环江龙水乡壮族,过去同姓七八代以外才能通婚,否则就要受人非难。到民国时期, 隔四五代也有人通婚了。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汉族讲究按班排辈。如融安县五服以内者关系亲密,五服以外就较疏松了。但如果字派 不相同,只能算“老华”而不算同一家族。桂东南一带汉族的宗族制度,在清代和民国时期 还相当完整地保存着。如桂平等地的宗族,包含着族长一房长一家长一整套“三长一线”统 治下的一种自发的、多层次的“民治”形式。最高权力属于族长(俗称族头)。族长一般是宗 族内德高望重的年长者。他对他所在的宗族集团负责、宗族成员聚集活动的场所是宗族共建 的祠堂,俗称宗祠。宗祠有公产,谁也不能霸占。建国初期桂平等地乡村还保存不少宗祠, 50年代中至70年代末,大部已被摧毁,但80年代后,又屡有摊捐重建起来的。宗族管理的自 治方式是召开“亲属会议”,处理全族的重大事情,最后由族长饬令施行。


   瑶族在“房”的上面是“族”。上思瑶族,凡是同姓并能上溯源流到某一个老祖父,包 括几代,十几代甚至更多代数的人,便认为是同族。由于族的庞大。平时除了比较近的各支 系外,彼此间感情不深,有的因时间长了而互相通婚。龙胜瑶族有族长,称族老,他们多是 一些为人正直和比较熟悉家族历史的男性老中年人。他负责掌管全族的祭祀、撰写族谱、经 管田产、调解纠纷和对外交涉等事宜,不取报酬,只是在调解纠纷时由当事人供饭食。金秀 瑶族(花蓝瑶)的族长是自然形成的,也不一定是最年长的,只要他有见识、明白事理,又肯 为族人办事,大家有事找他,就自然成为一族的代表。举凡族人要离婚,他负责排解;办丧 事,他主持排场,招待客人。他也是一族中最有能力的道士。族内小孩的满月仪式中,他是 重要的角色。若族中有孤儿寡妇,他要负责供养和代办婚嫁等事,还要代他们管理财产,收领养子。

广西各地各民族的宗族与族长的结构,房族、宗族的情况怎么样?

侗族宗族除建祠堂外,还建造鼓楼,作为全族集会议事和娱乐的场所。宗祠则是清明、 除夕和春秋社祭祀祖先的场所,届时杀猪宰羊,全族男女老少参加,并会餐,还登记一年来 小孩出生、成年人死亡的姓名、年月日及嫁女招郎情况。族长当众念族谱,讲祖先来历、分 支、人口等;没族谱的由族长据其记忆所及,讲述本族祖先原籍何处,为何迁徙到此地,先 辈们如何创基立业等等,告诫后人不忘记过去,继续祖德宗功。
   仫佬族同一祖先的后裔,往往聚族而居,建宗祠,供奉祖先灵位,有田产,作春秋二祭 使用,清明节除祭祀扫墓外,还由新生婴儿父母向宗祠“报丁”,交铜钱一百文作购买油香 之用。祭祀祖先完毕,备办酒肉,招待六七十岁以上的男性老人吃一餐,以示敬老之意。宗 祠主办清明祭典的头人,则分给报丁者猪肉、豆腐、糯饭、烧酒各四两,以示贺意。其余的 猪肉、糯饭,则按族中此次回祠扫墓户数,平均分配给每户一份,为“拈份”。远迁他处的 族人,都要回祠参加祭典,全族老少团聚。仫佬族族长条件是知书识字,善讲话,会办事, 为人公正。其职权为:主持祠内祭典,保管族谱及报丁册,审核祠内蒸尝田产收支数目,处 理族众纠纷和执行族规。


   广西各民族的家族组织,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了集体经济,房 族观念渐趋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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