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結婚一年,辦離婚,男方要求退還一部分彩禮錢才同意離婚,應該退嗎?

J199019


退,必須退。否則有兩種災難,第一種是牢獄之災(你打官司不一定打的贏),第二種是血光之災,如果你不退,把男方惹急了,你們就有生命危險。

幾十萬的彩禮?結婚不到一年就要離婚。那麼問題來了,你是不是騙婚的?是的話,那就是詐騙罪,男方完全可以起訴你。結婚只是一種藉口,為了獲得非法利益。如果不是騙婚的,法院也會支持男方,最終還是會判你賠償彩禮,如果你還是不願意返還,男方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你還是不願意執行,你的徵信系統就會有問題,你會被拉為老賴,行政上也可以是阻礙執行公務。

人家男方一家人辛辛苦苦攢幾十萬彩禮錢,還沒有結一年婚,你們就鬧著要離婚。還不返還,這不是要人家一家人的命嗎?你說人家連命都沒有了,會不會來要你們家人的命?不是我危言聳聽,有些地方發生了這些事情。有的女人結婚幾個月就要離婚,還不返還彩禮,氣的男人帶上一幫人到女方家打砸,見人就捅。這真是人被逼急了,這可是幾十萬,估計幾萬塊錢的彩禮,男方都不會這樣氣急敗壞。

你跑到這裡來提問,估計也是不想給。我覺得做人不能這樣吧?難道人的名聲就不重要嗎?你們家附近的人都知道你們家是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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