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蔚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蔚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蔚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3月26日上午10点,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对两起涉恶势力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蔚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付某国自1995年以来,与付某地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非法获取利益。被告人付某国纠集邢某、白某、郝某维、陈某(在逃)等人在蔚县宋家庄镇黑堡子村附近寻衅滋事、妨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蔚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法院经审理,对付某国、付某地等5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到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追缴所得赃款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对邢某、白某、郝某维等5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到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蔚县人民法院已公开审理涉恶案件9件,通过公开宣判,极大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警示教育效果,也体现了蔚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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