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市中院组织召开环保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

市中院组织召开环保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

市中院组织召开环保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

为及时掌握、总结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有益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市中院召开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田永祯副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环保庭、宣化区、经开区、蔚县、沽源县四个集中管辖法院主管副院长和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参加。 试点法院分别汇报了一年来环境保护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市中院组织召开环保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座谈会

听取汇报后,田永祯副院长肯定了试点法院的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认识,统一裁判尺度,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增强案件质量意识,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二要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对试点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检法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促进涉环保类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三要加大宣传,积极营造环境保护的法治氛围。要认真总结有益经验,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内容,持续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推动张家口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供稿:环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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