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北京市紀委監委覆盤黃某英進京過程 相關檢查站、街道社區、疾控中心、物業予以處理

北京市紀委監委覆盤黃某英進京過程 相關檢查站、街道社區、疾控中心、物業予以處理

北京商報訊(記者董亮 王寅浩)‌3月2日下午3點,北京市新聞辦公室召開北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場新聞發佈會,北京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肖颯、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東城區副區長趙凌雲等出席,肖颯在會上覆盤了黃某英進京的整個過程。

據肖颯介紹,黃某英自大廣高速求賢檢查站進京,2020年2月22日凌晨,求賢檢查站由副站長王志海、輔警王輝、周洋等9人值班。經調閱監控錄像,該時段由於車輛較少,只開通了第6、7、8三條車道,由6名輔警負責檢查。

2月22日0點58分58秒,黃某英所乘坐的京牌小轎車從第8車道進京,該車道由周洋、王輝負責。經核實,周洋在凌晨1點左右到附近上廁所,當時未在車道工作崗位。黃某英所乘車輛進入車道時,由王輝一人負責核查身份,同時檢測體溫。檢查過程中,駕駛該車輛的楊某某在測量體溫後自行下車核查身份證,此時王輝測量車內黃某英及其女兒覃某的體溫,未發現異常。視頻顯示,王輝未按要求再進行人工核查身份證件。凌晨1點0分17秒,王輝對該車輛放行,該車自第8車道進京。

經核實,楊某某於2020年1月21日離京赴浙江,2月9日自浙江返京,2月11日回到新怡家園小區,當日,新怡家園社區與其簽訂了《健康承諾書》。2月20日,楊某某離京赴武漢接黃某英。2月22日,楊某某自武漢返京前,未按照2月14日《關於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提前向其居住的社區報告。

2020年2月22日凌晨2點左右,黃某英乘坐的京牌小汽車進入新怡家園小區地下車庫,據當晚值班人員回憶,由於地下車庫是自動識別系統自動抬杆,該車進入小區速度較快,沒有來得及攔下該車,既沒有對該車做登記,也沒有測量體溫。

在黃某英回京之前,2月19日19:30,楊某某曾撥打了北京市疾控中心電話,諮詢武漢人是否能來北京。經調取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線人員答覆錄音發現,北京市疾控中心接線人員答覆:“您只要能從武漢那邊上高速,能出武漢,北京這邊沒有限制進京”,接線人員還表示,進京時應進行檢查,進京後應採取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14天措施,主動向社區報到來京情況和健康情況。

肖颯表示,目前已對高速求賢檢查站、街道社區、北京疾控中心、相關物業予以處理。

其中,求賢檢查站在疫情防控檢查工作中存在工作疏漏,值班輔警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求賢檢查站站長、政委負重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副站長作為當班領導,並負責處置崗工作,對工作不認真細緻,應負主要領導責任。求賢檢查站輔警工作不認真,履職不到位,是直接責任人。

肖颯表示,決定由市公安局黨委對大興分局黨委予以通報問責。對求賢檢查站副站長予以免職,給予求賢檢查站政委記過處分。求賢檢查站站長予以誡勉,對輔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確定。

對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辦事處,即新怡家園社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擔屬地責任,督促物業公司整改不到位,導致社區防控工作出現漏洞,決定由東城區委對崇文門外街道黨工委予以通報問責。給予新怡家園社區黨組織書記黨內警告處分。

對北京市疾控中心接待人員在2月19日時仍然答覆武漢人員可以進京一事,對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主任、給予北京市疾控中心辦公室副主任警告處分。責成北京市疾控中心加強整改。

對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四方責任落實單位責任,導致黃某某順利進入小區,決定對北京新世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通報曝光,約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時由東城區政府依法依規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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