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掛牌方式出售資產的結果暨關聯交易公告

證券代碼:000151 證券簡稱:中成股份 公告編號:2019-6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及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以公開掛牌方式出售資產的議案》,同意公司通過北京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的方式出售位於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二區8號樓1-12層房地產及附屬車位,掛牌出售價格以資產評估價格25,664.8萬元為基礎,所獲得的收益將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已於2019年9月21日、2019年10月23日及 11月8日在指定媒體發佈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9-45、2019-49、2019-50、2019-54)。

2019年11月12日北京產權交易所官方網站就本次交易發佈了公開掛牌公告,掛牌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10日。掛牌截止時僅收到一家摘牌單位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成集團”)遞交的摘牌文件。經北京產權交易所確認,中成集團為唯一一家意向受讓方,轉讓金額為25,664.8萬元。

截至目前,中成集團持有公司45.36%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本次公開掛牌出售資產事項形成關聯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2.14規定,上市公司因公開招標、公開拍賣等行為導致公司與關聯人的關聯交易時,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請豁免按照本章規定履行相關義務。因此,公司已就本次因公開掛牌出售資產形成的關聯交易事項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豁免履行股東大會等相關決策程序,公司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關聯交易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借殼,不存在向關聯方違規擔保及資金佔用的情況,無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註冊地址:北京市安定門西濱河路9號,註冊資本:10.91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劉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100000972A,其唯一股東為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向境外派遣各類勞務人員(不含臺灣地區);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承擔我國對外經濟援助項目和對外提供一般物資援助;受援國償還經濟援助貸款物資的進口、轉口;承包各類境外工程和境內外資工程;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成套設備的進出口和經貿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進出口;代理進出口;已建成的經濟援助項目的維修、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和零配件的供應;進出口商品的儲運和國際貨代;物業管理;自行進出口商品的國內銷售(國家有專項專營規定的除外)。

中成集團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截止2018年12月31日,總資產428,930萬元,淨資產36,212萬元,營業收入269,386萬元,利潤總額14,294萬元。截止2019年9月30日,總資產 577,103萬元,淨資產45,139 萬元。

經查詢,中成集團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1、交易標的: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二區8號樓1-12層房地產及附屬車位。

2、中京民信(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於評估基準日(2019年8月30日)出具的評估結果如下:交易標的資產賬面原值54,571,827.68元,賬面淨值32,297,172.08元,資產評估價值為25,664.8萬元。

3、豐臺辦公樓建築面積為5992.69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為2361.47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權屬清晰,不存在抵押、質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權利,不存在涉及有關資產的重大爭議、訴訟或仲裁事項,不存在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等。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交易標的資產出售價格以中京民信(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於評估基準日(2019年8月30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本次交易標的資產賬面原值54,571,827.68元,賬面淨值32,297,172.08元,資產評估價值為25,664.8萬元。公司以資產評估價格25,664.8萬元為基礎,通過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出售。

五、關聯交易合同的主要內容

2019年12月16日,公司與中成集團簽署了《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受讓方: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

2、轉讓價格:人民幣25,664.8萬元

3、轉讓方式:標的資產交易已於2019年11月12日經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掛牌期間只產生中成集團一個意向受讓方,由中成集團依法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

4、支付方式:受讓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匯入北交所指定的結算賬戶。

5、交割事項

受讓方在獲得北交所出具的標的資產的產權交易憑證後十個工作日內,轉讓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標的資產的變更登記手續,並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30%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涉及關聯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關聯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不會導致公司會計報表合併範圍的變更。

七、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係為進一步盤活公司資產,回籠資金聚焦主業發展,?本次關聯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不會損害公司和其他非關聯方股東的利益。

本次交易可為公司帶來25,664.8萬元收入,對公司2019年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具體財務數據以2019年財務報表審計結果為準。

八、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本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與中成集團發生關聯交易金額為2,976萬元。

九、備查文件

《實物資產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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