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拒绝治疗还叫嚣传染他人,涉嫌犯罪!

2月28日,最高法、最高检明确了妨害疫情防控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范围,主体上限于已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新冠肺炎疑似病人。

哪些情况适用于以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罪?

哪些情况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

下列典型案例为您答疑解惑。

案例1:隐瞒旅行史致儿媳感染——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月22日,王某、张某夫妇二人从湖北十堰郧西县返回陕西商洛。在排查中,二人均隐瞒了前往湖北的经历。王某在出现发烧、咳嗽症状后,未及时上报病情。张某独自前往诊所为王某购买退烧药,后又去亲戚家中拜年聚餐。二人的行为造成其已经怀孕的儿媳感染并确诊,十余名医生被隔离观察,当地村镇紧急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 以案释法 | 拒绝治疗还叫嚣传染他人,涉嫌犯罪!

2月4日,商洛警方对二人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

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专人对接、沟通案情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某、张某二人成为确诊或疑似患者后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并危害公共安全,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继续侦查。


案例2:叫嚣要将病毒传染他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22日,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曾旅居湖北武汉的郦某某出现咳嗽等症状,被120急救车转运至西双版纳传染病院隔离。郦某某趁医务人员处置其他病人时逃离医院。当地卫健和公安部门多方调查,确定患者已到其妹妹在景洪市某小区的家中。

医务人员、民警随即赶到该小区,对患者进行反复劝说,并于当晚23时50分将郦某某及其亲属等4人安置到传染病院住院观察。1月24日,郦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在隔离住院期间,郦某某曾一度采取拒绝打针吃药、谩骂医务人员等方式抗拒治疗。期间还存在用手撕扯医务人员防护口罩等行为。在医生进行劝阻时,郦某某向楼下任意吐痰,声称要将自己的病传染给别人,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在网上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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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景洪市公安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郦某某立案调查。2月3日,在郦某某治愈出院后,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3:不配合治疗申请出院?——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月9日,田某某乘车从湖北返回山东菏泽成武县家中,20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后分别到本村卫生室、镇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其间故意隐瞒武昌、汉口接触史。

1月25日,田某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在被转入感染科病房隔离时,不配合治疗并申请出院。26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并造成医护人员、同病房病人等37人被隔离,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治,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恐慌。

2月8日,成武县公安局对田某某立案侦查。26日,成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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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也是山东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两高两部《意见》,已经确诊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两高相关负责人指出,对于明知自身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出于报复社会等主观故意,恶意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病毒,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也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实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积极配合防控措施,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疫情防控和全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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