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雪中送炭!烏海又一撥硬核政策送達

3月2日,我市召開政策解讀第二場新聞發佈會,就《烏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行政策解讀。


雪中送炭!烏海又一撥硬核政策送達


當日,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烏海電業局、烏海海關相關負責人,以及自治區級、市級媒體記者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為解決我市企業疫情期間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緩解疫情對經濟社會的衝擊,我市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印發了《通知》。《通知》是市委、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出臺的保障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相應政策和措施。


《通知》的出臺,不僅有利於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組織生產、擴大生產,有效解決原輔材料、用水用電用氣、資金需求等問題,還有利於企業在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時有序復工,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充分發揮支企之策效力,真正做到雪中送炭,從而把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降到最低。


新聞發佈會現場,市人社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烏海電業局、烏海海關相關負責人詳細解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

疫情期間,失業保險都有哪些政策為企業減輕負擔、穩定就業崗位;對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有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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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二級調研員李然旭:

在抗擊疫情期間,一些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我們將繼續採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等方式,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支持企業渡過疫情難關。


一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我市繼續延長失業保險降費率政策,失業保險費降費率後為1%(單位為0.5%,個人為0.5%),執行期限由2020年4月30日延長到2021年4月30日。


二是返還失業保險費。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返還標準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與過去執行的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不同的是,這次放寬了政策執行條件,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裁員率標準,由原來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也就是說由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5%,放寬到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對於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也就是說由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5%,放寬到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這樣將更多地惠及到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其申報程序為:按照參保屬地管理原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區分別初審提出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名單,由市人社局牽頭組織會審,報市政府會議研究確定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名單,由財政部門將返還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銀行賬戶,補貼資金全部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抗擊疫情期間,考慮到受疫情影響,一些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為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延長中小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期,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可緩繳6個月的失業、工傷保險費;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將應繳養老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9月底。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備後,不計收滯納金,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市、區人社部門將對因疫情影響緩繳、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作出專門標識,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也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正常發放。對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允許其在疫情解除後補辦。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需要強調的是,對辦理參保登記的單位,應在疫情期間向市、區人社局社保費核定部門按月申報應參保人員名單;新參保單位應在擬參保月申報備案。


記者

在疫情防控期間,我市採取了哪些措施保障防控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有哪些措施來幫助企業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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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王向東:


疫情發生以後,為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我市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採取了交通管制措施,同時為保障防控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的通暢,我市在G6京藏高速林蔭大道烏海收費站設立了防控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在“一斷”即阻斷疫情傳播渠道的前提下,保障了“三不斷”,即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綠色通道不斷、必要的群眾生產生活物資運輸通道不斷。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以及保障復工復產對公路保通保暢提出了新的要求,2月17日20時,按照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交通保障組要求,我市境內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解除交通管制,農村公路解除硬隔離封閉,開放車輛通行。2月23日18時,我市全面撤銷市域範圍內高速公路、國省幹線公路、縣鄉村道設置的體溫檢測點,確保道路暢通、有序、安全。並設立公路阻斷舉報投訴電話,及時受理並協調解決公路運輸受阻相關問題。


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收費公路免收所有車輛通行費(免費對象為依法通行收費公路的所有車輛)要求,我市境內收費公路已於2月17日0時起執行免收政策,為我市保障疫情防控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經濟社會大局提供有力支撐。


記者

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了哪些措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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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劉琨:


一是大力推行“網上辦、不見面”審批服務。疫情發生以來,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全面優化辦事流程,確定以網上辦、掌上辦、電話預約辦為主,現場辦為輔的工作方法,全面推行“網上辦、不見面”審批服務,積極引導企業和群眾進行網上諮詢、網上申報和網上辦理,真正實現“不見面、保安全、能辦事”。向社會公佈了市民中心綜合諮詢電話和23個窗口工作人員手機號碼,選派業務熟、能力強的工作人員負責保障綜合諮詢電話和重點窗口諮詢電話全天候暢通,提供業務諮詢、材料預審、預約辦理等各種服務。截至2月28日,市、區兩級政務服務大廳通過“網上辦”共受理政務服務事項1065件,線下預約代辦6408件,辦結率均為100%。網上諮詢答覆4785件。


二是確保市民中心辦事更加安全有序。自2月24日起實行分廳管理,將市民中心線下辦事大廳劃分為三個封閉區域,企業和辦事群眾可以撥打諮詢服務電話和通過手機APP“烏海市掌上辦事大廳”提前進行預約,按要求備齊辦事材料後,來市民中心辦理相關業務。


三是設立投資項目“綠色審批”通道。疫情期間,在市民中心內設立了投資項目幫辦助辦服務崗,根據事項類別組建了“一對一”代辦、幫辦工作專班,安排專人與相關審批部門溝通對接,協助企業辦理相關審批事項。


記者

在保障電力供應、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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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電業局副局長王永強:


烏海電業局全力支持實體經濟渡過難關,採取防疫保電和企業復工用電“兩手抓”措施,主動對接復工復產企業,做好電力保障服務,及時瞭解企業生產計劃、用電訴求,為各類企業復工蓄滿電能。


一是疫情發生以來,烏海電業局根據內蒙古電力公司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電方案和應急預案,優化電網運行方式,電網運行安全穩定,為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堅強電力保障。所屬各供電單位建立了24小時溝通聯絡機制,重要用戶發生停電等故障,第一時間開展搶修和支援。對疫情防控重要用戶、生產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新辦企業和擴大產能企業,開闢了辦電綠色通道,不受容量限制,實行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對因流動資金緊張、交費有困難的疫控物資生產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實行用電“欠費不停供”措施。


二是針對已經開展生產的企業,靈活辦理暫停、減容、恢復用電申請等業務,企業辦理暫停延期申請可以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3個月內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有關規定的限制,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三是努力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基本電費變更業務實行“當日受理、次日辦結”“先行辦理、後補材料”,全力支持企業儘快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期間,繳納電費中承兌匯票允許收取比例提高10%。所有電力客戶實施電費違約金時間暫推遲至2月底。


四是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對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大工業電價(除高耗能行業)的電力客戶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記者

烏海市進口防控物資在通關方面有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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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海關關長雲曉鎖:


烏海海關按照海關總署和呼和浩特海關發佈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快速通關的通知要求,第一時間將進口新冠肺炎防控物資快速通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平臺告知企業,並在烏海海關報關大廳設立“進口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實施7×24小時值班和電話諮詢服務。對企業或個人進口防控物資物資,採取在入境口岸先登記放行、後補辦通關手續,實現防控物資通關“零延時”、實施特事特辦,實現即到即提。對進口防控物資的企業進行註冊登記實施“零等待”,企業通過互聯網或智能平臺向海關上傳企業資質,海關立刻辦理。按照總署頒發的署綜發[2020]19號通知要求,烏海海關對屬於疫情防控捐贈物資的,減免關稅,實施“零拖延”、馬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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