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 昆山龙哥生前劣迹斑斑,获“见义勇为奖”被质疑,复审显示没毛病

昆山龙哥生前劣迹斑斑,获“见义勇为奖”被质疑,复审显示没毛病

那个挥刀砍人反被杀的宝马男,昆山龙哥刘海龙死后名声大噪,全网皆知,其生前种种亦被扒出,竟是劣迹斑斑,令人咂舌:

2001年7月,因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5日;

2007年3月,因敲诈勒索罪被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3年7月19日,因寻隙滋事、故意伤害罪被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经审判,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昆山龙哥生前劣迹斑斑,获“见义勇为奖”被质疑,复审显示没毛病

……

而与以上坑蒙拐骗,欺霸乡邻的种种罪行极不相称的是——网上传言昆山龙哥刘海龙曾经获得过“见义勇为奖”。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难以置信——这样的人竟能“见义勇为”?大家对这个“见义勇为奖”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配合了警方对情况的核实,并发布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江苏省见义勇为奖励规定“并未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该说明显示:

2018年3月5日,刘海龙、张某某向昆山市陆家派出所群众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并积极配合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掌握这一情况后,展开的侦查和抓捕行动。最终警方成功抓获贩毒嫌疑人。

3月27日,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根据见义勇为相关表彰条例,结合刘海龙、张某某在破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其填报了昆山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审批表,递交给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审批,并获得批准。后由陆家工作站到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依照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放奖励流程,签领了奖金和证书,再由工作站发放给刘海龙、张某某。

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声称,8月27日昆山順帆路持刀砍人事件被人在媒体上发酵转载,网上晒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被害人刘海龙见义勇为证书也被人故意曝光,部分网友对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给刘海龙心存质疑。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因此对刘海龙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复审。

复审结果是,目前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里也都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3月份刘海龙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是事实,据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奖励程序给予刘海龙奖励复合相关规定。

昆山龙哥生前劣迹斑斑,获“见义勇为奖”被质疑,复审显示没毛病

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指的是“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

所以,虽然刘海龙的确劣迹斑斑,但是他在2018年3月份举报贩毒行为,并积极配合警方缉拿毒贩,的确是属于“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受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对其进行表彰也确实没毛病。

只是,当初​陆家派出所见义勇为工作站为刘海龙申报这个见义勇为奖,初衷或许含有要鼓励刘海龙进一步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做个好人的期望,现在看来,显然是事与愿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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