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衝動路虎霸了道 等來的是主人被拘留

衝動路虎霸了道 等來的是主人被拘留

因為車子停在了這個地方 結果人被拘留了

“警察同志,就這麼點小事,罰我點錢吧,就不要關我了。我也是一時火氣上頭才幹出這檔子事,下次一定不會了!”這句臺詞可以說是每個進派出所的人的必備臺詞。

冲动路虎霸了道 等来的是主人被拘留

所以說“衝動是魔鬼”,人一衝動就容易做些出格的事情。有事情好好說,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我們警察叔叔介入才知道後悔呢?

2018年9月15日凌晨3時25分左右,康橋派出所接到群眾錢師傅報警,稱小區車庫的出入口被人堵住了,車主已經離開了。

康橋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發現一輛路虎越野車停在大家運河之星東大門車庫的進出口,可以說是“無縫銜接”,完全堵住了後面車輛進去的通道。雖然是凌晨,進出的車輛並不多,但是一直堵在出入口總歸還是會有影響。

民警展開調查,發現車主就是大家運河之星的一名業主。於是民警到車主家去敲門,希望他能起來把車先移開,有什麼矛盾可以坐下來商量。但是民警先後上門兩次都無人應答,只能在車附近“守株待兔”。

最後,在早上9時30分左右,車主黎某某來將車子移開後,民警將其帶回所進行調查。

通過黎某某的敘述,那天晚上他回到小區,由於這輛路虎越野車沒有在小區車輛管理系統之內,小區感應欄杆未拉起。黎某某就向小區保安說了自己在小區的門牌號和車庫號。

但是小區保安告訴黎某某進行人員登記才可以將車輛駛入小區地下停車場。黎某某覺得太麻煩,不願意登記,就將車輛堵在拱墅區康橋街道大家運河之星東門的車輛進口通道處離開了。

由於,黎某某將車堵在小區車庫進出口近六個小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黎某某現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杭州網記者 李建剛 通訊員 楊鑫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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