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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過一句話:人與人之間的出場順序實在是太重要了。
很多人年輕時,都和某個人一起熬過一段彌足珍貴的日子。
可到了後來,無論放得下還是放不下,都經歷從朋友到情侶,到家人,再到陌路,成為一個愛了很久的朋友。
夏達 的《長歌行》有句臺詞:
錯過,不是錯了,而是過了 。告別一個人聽起來很漫長,其實一眨眼,十年就過去了。
很多感情都是這樣,很遺憾,但也無可奈何,只能把過去最好的彼此珍藏。
能有以前,但可能再也沒有以後了。
我有個朋友,他在唸書那會處了個對象,兩人情投意合,在一起多年。
那時候兩人都是學生,沒談過幾次戀愛,還挺稚嫩,彼此身上都有很多刺。比如約會遲到,記錯生日,脾氣太沖,或者不會溝通。
但幾年的時間相處下來,兩人都改變了很多,我朋友也變得既成熟,又善解人意。他身上的關鍵詞,諸如溫柔、勇敢、浪漫,其實都是對象帶給他的。
女孩家在一個滿是海棠的城市,他們以前約好了,將來要一起去看。
到後來,女孩牽著另一個男孩的手,在海棠遍地的公園發了朋友圈。而我朋友,卻在千百公里之外,沉默了很久很久。
後來很多年,他都裝得風輕雲淡,對以前的過往閉口不淡。
直到一次喝醉後,他有些失控地落淚,一邊語無倫次地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他對不起的,是曾經說好要一起去的地方,要一起做的事情,所有所有的未來,全部都隨著一場道別擱淺了。
其實,沒什麼好對不起的。更多的,只是遺憾。
在我們最年輕的,最浪漫情懷的少年時代,那時候可能沒有多少積蓄,也可能沒有太多時間,但擁有的卻是最熾熱純粹的喜歡。
能有的都給你,不能給的,也答應好了將來一起去爭取。可很多人,到了後來再回頭,卻發現身邊的人早已經換了。
但無論如何,我都希望你相信,當初他握著你手的時候,是真的想和你有未來。
如果再見不能紅著眼,是否還能紅著臉?
電影《春光乍洩》的結尾,黎耀輝說:“我終於來到瀑布,我突然想起何寶榮,我覺得好難過,我始終認為站在這兒的應該是兩個人。”
他們的後來,是一個在瀑布下告別對方,一個在回憶裡死去活來。
《one day》的結尾,是德克斯特帶著女兒,到了當年和艾瑪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他對女兒說,“我很想念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們的後來,是永遠不會忘記對方,哪怕對方早已離去。
《和莎莫的500天》的結尾,是湯姆在公園,遇到了嫁為人妻的夏天。他們坐在一起談心,湯姆也放下了心中的這段喜歡,“錯過夏天,就去迎接秋天”。
他們的後來,是感謝當年的遇見,也不後悔後來的錯過。
有時候就會想,如果人生順序安排兩人在若干年後相見,你添了一些白髮,我也漲了幾尾皺紋。
我們該是如何談起分手後的各生歡喜,或是好久不見?
前南斯拉夫藝術家瑪麗娜,八年前在紐約進行一個行為藝術表演,與所有參觀者對視一分鐘。
她在長達716小時裡巋然不動,與1500個陌生人平靜地對視。唯有一人的出現,讓雕塑般的她顫抖了起來。那是她愛過12年的男人,尤列。
他們流淚,握手,然後,一分鐘到了,男人起身離開。
可能我們越長大越會明白:不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才是人生的常態。
我那個朋友的前任,後來嫁給了一個普通的男人,沒有年輕時愛得那麼浪漫,但朋友圈每天都透露著幸福感。朋友後來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妻子溫柔,女兒乖巧,日子過得十分舒坦。
我始終記得當年他決心走出失戀,最後一次發給那姑娘的消息,他寫道:
“無論是在一起,還是在分開後,我都希望,我們能變成更好的人。”
假若他日相逢,我將何以賀你?以沉默,以眼淚。
謝謝你愛過我,我們很和平地告別對方,再遇見,相視一笑就足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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