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有何不同?特征是哪些?

咱们在高中政治课或是历史课上,学到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

缘起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自由的肯定存在,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在1843年,马克思撰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批判了黑格尔理性主义法律观,并在此过程中初步指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基本方向。

1845年9月至1846年初,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较为完整系统地表达了其唯物主义法律观,在这部手稿中,他们指出,法律不是以脱离现实基础的自由意志为基础的。通俗说,就是法律表面上是意识成果,实际上由经济基础(经济关系)决定。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有何不同?特征是哪些?

马克思

1848年,著名的《共产党宣言》问世,《共产党宣言》是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的纲领性文件。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马克思主义对法律社会学、自然法学、分析法学、批判法学、女权主义法学、后现代法学、种族批判法学等当代法学流派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关于自然法学,前文已经提到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的法学相比,具有鲜明的特征。

1、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法律实现、反映或者体现了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有何不同?特征是哪些?

物质生活

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意识形态性。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的内容和程序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内在价值观,还为其提供了合法性。

3、马克思主义法学致力于实现人的解放。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有何不同?特征是哪些?


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实现人的解放是法律的本质性要求,法律也是实现人的解放的一种方式,人的解放的实现离不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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