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宜昌检察机关“六个坚持”将扫黑除恶引向深入

宜昌检察机关“六个坚持”将扫黑除恶引向深入

“自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严从快,始终以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共批准逮捕209件560人,起诉110件693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3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9件178人,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这是记者从11月28日下午召开的宜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宜昌检察机关“六个坚持”将扫黑除恶引向深入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宜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继坤通报了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宜昌市检察机关在中央、省委、最高检、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六个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凝聚整体合力,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聚焦扫黑、除恶、打伞、断财、反腐“五位一体”整体战部署,市检察院党组12次专题研究,认真规划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三年总体目标和年度阶段性重点目标,建立了信息收集、线索研判、内外沟通、提前介入、案件办理、督办检查等18项具体工作制度。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两级检察院领导共包案指导涉黑涉恶案件80件,直接办理61件,出庭支持公诉24件。

坚持办案力度再加大,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如枝江何兵兵等14人涉黑案、宜都江冰等13人涉黑案、伍家岗胡正虎等10人涉黑案、当阳周前云等 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夷陵周奇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

坚持法律监督再强化,始终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认真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至今,共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等工作建议520条,追捕黑恶犯罪嫌疑人104人,追诉50人,追加漏罪47人,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59次。

坚持聚焦重点再发力,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加强对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的摸排、移送工作,移送黑恶犯罪线索39条,“保护伞”线索55条。坚持将“打财断血”作为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任务,对44件284人涉黑涉恶案件,在起诉时同步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现法院已判决40件,共计判处罚金2032.7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2948.0866万元、房屋1套、车辆6台、电脑2台、没收3名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的个人全部财产。

坚持协调联动再加强,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坚合力。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力度,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81件。进一步加强内部衔接配合。市院扫黑办专题研究案件35次,组织各类专题培训活动369次,组织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观摩15次,努力提升干警打击黑恶犯罪的实战本领。

坚持全面履职再深入,有效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自觉将把专项斗争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相结合,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最大限度地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灵活运用以案释法、主题宣传、新闻发布会、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等宣传载体,共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40次,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和案例4061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聚焦聚力“一年治标、二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以坚定的信心、必胜的决心、坚决的举措,聚焦上级决策、压紧压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聚焦群众期盼、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聚焦主攻方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聚焦标本兼治、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让宜昌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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