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分别为《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现就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补充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审议未通过,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议案《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为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分别为: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吉兰泰碱业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有限公司,以上关联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892,3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781%,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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