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同江市关于对马某君、张某华、白某杰等隔离期间擅自出行处罚的通报

2月20日同江市居民马某君居家隔离期间,在明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桑肺炎疫情指挥部相关公告的情况下,到超市购买物品,并且接待岳母张某华两次。其岳母张某华在明知马某君一家正在居家隔离,但仍然先后两次来到马某君家,揭开马某君一家居家隔离封条为其送书籍及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马某君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张某华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2月24日同江市居民白某杰,居家隔离期间利用外出看病时间,擅自到家乐购超市购买个人物品。白某杰的行为违反了《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号、第18号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与白某杰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3月3日,金川乡居民徐某涛居家隔离期间,在明知同江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相关公告的情况下,徐某涛翻墙私自离开隔离区域,进入金川乡金山村,下午4时返回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徐某涛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居家隔离人员应严格遵守同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公告要求,在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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