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細思甚恐 范冰冰4天收入6000萬 福布斯年度收入僅2億 中間差了啥

昨天下班後,小編拖著疲憊的身體泡了一碗“香菇燉雞面”,觸(男)景(默)生(女)情(淚):真的是老了呀!連吃泡麵都要裡面帶著幾顆枸杞,專注於佛系養生!!於是打開微博看看娛樂圈兒的八卦,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喚起自己年輕的心>_<>_<>_<

細思甚恐 范冰冰4天收入6000萬 福布斯年度收入僅2億 中間差了啥

這幾天,導演馮小剛在微博上公佈了《手機2》海報與主創團體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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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只是普通的電影宣傳。可一樁“陳年舊怨”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早年間,崔永元和馮小剛還是好友,在《手機》創作時,小崔還受其邀請參與了劇本討論。可《手機》上映後,影片中葛優扮演的主持人嚴守一與當時《實話實說》的崔永元形象很是接近,很多人便認為電影中出軌、玩潛規則的嚴守一是崔永元的影射,故而對崔永元造成了負面影響。據爆料,崔永元也是因此患上了抑鬱症。時隔多年,就是這麼一張海報,開啟了老崔對《手機2》相關人員的連續“炮轟”,DISS對象包括了《手機2》劇組的眾多人員,包括主演范冰冰、導演馮小剛及編劇劉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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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崔永元微博吐槽范冰冰拿下“國家精神造就者獎”,稱“一個真敢發,一個真敢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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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崔永元再次發文稱“一個真敢要,一個真敢給”,配圖疑似《手機2》商業合同,照片顯示“某乙方片酬1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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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曬合同,崔永元還表示: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1)。正是這個“(1)”,讓大家意識到,這事還沒完。

果然,接下來老崔又爆出了驚天大料:一個人演一齣戲,但簽了“一小一大雙合同”,大合同是五千萬:

5月29日,崔永元接上條微博再次疑指范冰冰簽了兩份合同,稱除了自己曝光的那份合同,范冰冰還簽了另外一份大合同,而大合同的片酬是五千萬,這在行業內被稱“一小一大合同”,並提出質疑五千萬為什麼要偷偷摸摸拿?更驚人的是,崔永元稱,“拿了六千萬元以後,這哥們只在片場演了……4天”。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條新聞像驚雷般引起了人們的熱議。現在錢越來越不容易掙到。不斷奔波生存的百姓看到一個明星短短四天就可以獲得五六千萬的報酬,內心肯定是難以平息的。更要命的,是那難以解釋的“大合同”,因此敬業冰冰團隊迅速給出了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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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壽啦!從范冰冰澄清的第一點,指崔永元曝光她的隱私合約破壞商業規則,已經承認了這份合約是真實存在了,因為先有真實存在,才有曝光可能。”相信很多人對冰冰提出了質疑:為什麼要籤兩份合同這種暗箱操作?背後是不是有什麼內幕?偷稅還是漏稅?

值得一提的是,曾在採訪中講到過這種“陰陽合同”是為了少上點稅的袁立也在這場風波中被網友@出來,而袁立本人的回答也是耐人尋味:我什麼時候說過?這種秘密怎麼能說呢→_→。袁立這轉發應該是有意轉的,不然應該不會轉發並此地無銀三百兩。加之小崔的那句“靠數錢維持的快樂過不了五月”,想必冰冰的“陰陽合同”是否真的存在偷稅漏稅行為不久便會有所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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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正如袁立所說,這種“大小合同”,在影視行業是較為普遍存在的。這是避稅的一種方法,費用比較高的一些人會用.然而它是不合法的:

刑法修正案七“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事實上,早在2002年,娛樂圈的另一“女神”劉曉慶就曾因為偷稅漏稅而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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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種“陰陽合同”事實上是禁不起稅務機關的嚴查的,法律更不會因為明星光環而網開一面。如果想節稅,還是要找諸如收稻這樣國內領先的正規稅收諮詢、籌劃平臺進行合理的稅收籌劃。道理誰都懂,老崔只是公開了商業機密,可是對於話題女王冰冰的團隊而言,當務之急不是發出毫無意義的嚴正聲明,而是應該花力氣好好考慮一下應當如何解釋4天收入6000萬和福布斯公佈的17年年度收入2億+中間到底差了什麼吧!細思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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