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張璐瑤報道:日前,廣州市人民政府重新掛網公佈了《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全文,提出全力保障物資供給等10方面共48條具體舉措(以下簡稱“48條”),有效期自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確規定期限的除外)。
記者留意到,最新公佈的“48條”取消了此前頗受關注的商服類房產“限購鬆綁”政策。
此前有媒體報道,廣州將“鬆綁”已實行近三年的商服類物業“限購”規定,擬對公寓、商鋪等商服類項目不再限定銷售對象、最小分割單元,已確權登記的不再限定轉讓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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