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3 汾阳市公安局依法收缴销毁2106公斤炸药

日前,汾阳市公安局以打击整治非法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有力契机,始终坚持严打、严治、严管、严防相结合方针,多措并举,着力消除治安隐患,于近日收缴并销毁一批过期民爆物品。

行动期间,该局民爆中队在对某用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因内部调整处于停产状态,已审批的部分民爆物品已过有效期限,但依然存放于民爆物品储存库中,存在安全隐患。随即,民警向该企业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过期民爆物品进行了依法收缴。

现收缴的2106.2公斤过期炸药,已由汾阳市公安局聘请专门爆破公司进行了安全销毁。(任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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