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阳光
沙县法院院长开庭
![沙县法院院长开庭办案 网络全程直播 助力阳光司法](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7月7日下午15时30分,沙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章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庭审通过新浪法院频道及三明市沙县法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参与案件审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开庭前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5时30分,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向审判员报告当事人到庭情况,审判员宣布开庭。
独任审判
庭理前认真审查案件情况,了解案件事实,深入调查,认真准备。
庭审中,张建章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庭审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规范高效、条理清楚,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过
程
庭审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过程,张建章院长全面、客观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彰显了法庭审判的程序正义,给诉讼参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被告人辜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涉案事实。
当庭宣判
被告人辜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辜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决定对被告人辜某某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建章院长说,院庭长办案是法律的应有之义,作为院长,我本身又是一名法官,所以院长带头办案是法律的要求,是法律对法官要求。今天,我作为一名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并当庭宣判,就是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责。
閱讀更多 沙縣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