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5 甘肃庆阳警方通报“女孩跳楼死亡事件”:曾4次自杀未遂,在校期间被猥亵!妨碍救援两名围观起哄者被拘留

甘肃庆阳警方通报“女孩跳楼死亡事件”:曾4次自杀未遂,在校期间被猥亵!妨碍救援两名围观起哄者被拘留

6月25日夜,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西峰6·20女孩跳楼死亡事件媒体通气会”,就该事件中公众关注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死者李某某,女,1999年4月25日出生,庆阳市合水县吉岘乡人,租住西峰区城北广场附近。2018年6月11日以来,在西峰小十字地下商业步行街服装店做导购。

现场救援未能成功

甘肃庆阳警方通报“女孩跳楼死亡事件”:曾4次自杀未遂,在校期间被猥亵!妨碍救援两名围观起哄者被拘留

通报称,6月20日15时45分,西峰警方110报警服务台接西峰区南大街丽晶百货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报警:称丽晶百货大楼一女性坐在8楼窗户外侧,欲跳楼自杀。

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和南街派出所民警30余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消防部门派员到场救援。南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对李某某进行劝说;交警大队对小十字进行了交通管制;巡警大队民警设置警戒区,拉设警戒带,疏散现场围观人员,清理楼下停放车辆,腾挪救援器材施救区域。16时03分,市消防支队调派一辆抢险救援车、一辆水罐消防车、一辆5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和21名消防官兵前来增援。了解核实人员身份后,公安民警会同消防官兵共同对李某某展开施救工作。

19时15分许,救援未能成功,李某某坠楼死亡。

女孩曾4次自杀未遂

甘肃庆阳警方通报“女孩跳楼死亡事件”:曾4次自杀未遂,在校期间被猥亵!妨碍救援两名围观起哄者被拘留

警方调查,李某某于2016年10月7日、12月6日先后两次因抑郁症服用过量阿普唑仑等镇定类药物自杀未遂。

2017年5月24日20时许,李某某上到庆阳六中教学楼5楼欲跳楼自杀,被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时解救。

今年1月15日,李某某又服用曲唑酮片等大量抗抑郁药物第四次自杀未遂。

证实在校期间被猥亵

通报称,2017年2月26日,李某某在其父亲陪同下到西峰警方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某某猥亵,要求查处。

经案部门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某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罗某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21时许,班主任吴某某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某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5月2日,西峰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某某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警方对吴某某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西峰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通报称,李某某父亲认为西峰公安分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某某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西峰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西峰警方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某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目前,李某某跳楼死亡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妨碍救援2名围观起哄者被行拘

李某某坠楼身亡当天,多个视频发布平台上出现女孩跳楼视频,并附有“要跳就赶紧跳”、“等在楼下一个多小时好热,赶紧跳”的言论。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在通气会上称,对于事发当晚在现场起哄拍摄视频妨碍救援的人员,目前已有2人被行政拘留,24日又确定了6人,事件正进一步调查中,调查清楚后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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