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退休人員將增加養老金 執行時間從今年一月一日起

日報消息(通訊員林天耀、梁徵徵)退休人員又要漲養老金了!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人員範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7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在2018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執行時間從2018年1月1日起。

據瞭解,市社保局嚴格依照此次調整養老金的政策和工作要求,深入細緻地做好待遇調整人員標準確認,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據統計,全市(含五縣柳江區)參加本次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企業退休人員有29.28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4萬多人。

另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調整標準為: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二)掛鉤調整: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

1. 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2. 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1.5%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年滿70週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週歲(不滿1週歲的按1週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2. 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52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520元計發。

市社保局提醒,此次離休人員、鎮南關解放前參加革命工作及符合桂勞社養險字〔2001〕35號文件規定的退休人員不參與調整,上述人員待今後國家出臺離休人員待遇調整政策再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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