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在警察查身份證時沒帶,應該怎麼辦?

貝爺九點見



這個沒什麼的,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只要你能報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和“家庭住址”就0k了,他們上網一查就能核實。


真的,我就被查過。年前二十八晚上在朋友家喝完酒,便和朋友一起去了洗浴按摩。要知道,洗澡前所有的物件都鎖到了櫃子裡,等洗完後也只是拿了手機,穿上一次性浴服便上了樓,別說是身份證了,連煙都忘記了拿,還是後來又從店裡要了盒。


當時正在被小姐蹂躪(踩背),突然就闖進來三個警察,上來就要身份證。可我當時只穿了條褲衩,上哪變出身份證給他,於是後來便如實相告。

警察當時執法很規範,隨後登記了下我和朋友的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還有家庭住址等,便離開了。如果你什麼都報不出來,那肯定是不行。


君心似水自媒體


前幾天有某律師寫的一篇《過冼村派出所》又成了網絡爆款,我本來以為這個警察能不能查身份證的問題已經不需要講了,屬於生活常識,但是沒想到的是那篇文章竟然拿了6萬多贊,可見互聯網上,不具備基本法律常識的人實在是太多,所以還是有必要把這個事情講清楚。

警察當然是不可以隨意對公民進行盤查的,但是這裡的“隨意”需要正確理解——也就是出於個人目的,而非法律或政府授權,這種“隨意”盤查公民實質上是一種濫用職權的行為,換句話說,警察在非履行公務期間或非因執行公務需要盤查居民身份證件,才能被稱為“隨意”,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其行為的主要動力是個人需求,違背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基本原則。

但是作為預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的一種措施,警察在公共場所要求路人出示身份證件是一種執行公務,履行職責的行為——在《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一款明確指出警察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在公共場所進行臨時性的隨機人員檢查就是一項預防違法犯罪活動的具體工作方法,而這種隨機檢查當然也經過了法律或者政府的授權——實際上如果不是法律或者政府有具體要求,警察有的是工作要幹,只要腦子還正常,就不會沒事幹跑到街上去攔著路人檢查,這項工作不僅勞心費力,還極易因群眾不理解引發衝突,當然了,被何某這種人故意“碰瓷”也是重大風險之一。那麼這項工作又為什麼要開展呢?從預防犯罪角度,這種隨機抽檢對於違法犯罪份子是有一定震懾作用的,並且隨便在網上搜一下“盤查抓獲逃犯”的報道,就能夠看到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在日常巡邏盤查活動中抓獲逃犯的新聞,可見這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預防打擊違法犯罪人員的方法。所以在實踐中,各地政府和公安機關普遍採取這種臨時抽檢的辦法,以保障社會安全。

具體到何某寫的這篇《過冼村派出所》,其實警察盤查其身份的法律依據非常明確,就是《身份證法》中的第十五條第五款——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這裡面的“其他”是指各類行政法規授權的情況,因為我們知道地方政府,職能部門也是可以頒佈法令、法規的,但是這樣的法令法規太過繁多,不可能一一列出,就拿何某這件事來說,警察獲得授權的法律依據是《廣州市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其中第十二條指出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地區及學生上學、放學期間重點路段的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在治安情況複雜的學校周邊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學生和教職工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在天河中學門口檢查過往人員身份,就是重點路段的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措施,我相信何某作為法律專業人員,對這種情況應該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他寫一篇《過冼村派出所》,而不是過天河中學門口,很顯然是在誤導讀者,故意碰瓷。

當然在這件事上也暴露出來了一些問題,就是我們的基層警察,忙於執法,但是對為什麼執法的問題沒有搞清楚,特別是法律是如何授權警察的,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就一些日常工作來說,這個知識儲備還是非常必要的,否則就會給何某這種人可乘之機,用來煽動群眾。

那麼如果身份證沒帶呢?這不是問題,直接報出身份證就好,現在公安機關上路盤查時均攜帶聯網設備,分分鐘可以查到你的身份信息,但是你如果說身份證沒帶,身份證號也記不住,那不好意思,警察必須把你帶回派出所進一步核實身份,因為在一個人人都有身份證的國家,沒有身份證,或者說不清自己的身份,這本身就是一種重大嫌疑,由於各種原因,現在確實有一些人是沒有身份證的,但是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因為有犯罪前科,在刑滿釋放後為了今後繼續從事犯罪活動方便而故意不登記身份,從而逃避公安機關的管理和打擊,實際上不止在中國,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警察盤查你不說明身份就想走也是不可能的,否則這個國家的警察也就毫無權威可言,一個警察毫無權威的國家,則毫無疑問是犯罪份子的天堂。


一笑風雲過


昨晚在深圳西鄉也接受了兩名警務輔助人員的盤查。主要是身份證,隨機抽查。

昨晚和同事下班吃飯後在洲石路散步,大概23點左右吧。剛轉彎進入工業區裡面,偶然聽到後面有人在喊,站住。因為和朋友在聊天,聽的不是太真切,所以也沒有在意。後來轉過頭髮現兩名穿著治安服裝,開著警用摩托車的人員,要求我們出示身份證名。同事給了他,然後他給身份證拍了照,同事動作慢了些,很明顯感覺對方不是太耐煩,說話態度不好。於是又問我要,我說沒有帶,然後我拿出手機準備找支付寶裡面的身份證證件,翻了半天,也沒找到。這時候一名檢查人員說到,你記得住號碼說出來就行。於是我把號碼和名字住址告訴了他。他們其中一人登記好後,告訴我們可以走了。

總體來說,警務人員隨機抽查身份證件,我個人認為這是好事情,這是國家公安部門對社會治安的一種管理方式,公民理應積極配合。但是也一定要注意提高我們警務輔助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我昨晚給他說地址,有個地名硬是活生生的說了5遍,他都沒聽清,老問我是哪一個,😂😂後來還是我在手上寫,他才反應過來。😂

不管怎麼說,雖然水平有點不高,但還是感謝他們,這個社會也正是因為有了他們才給我們多增加了一份安全感。

話又說回來,他倆騎摩托車真的超級帥😁。

同事說也想騎一下,我說咱倆騎不了呀。😀超級羨慕,身在禁摩城市,卻同是摩友路過。😂😂😂


旅行觀察達人


榮幸回答,在日常的治安盤查過程中經常會遇到被盤查人忘記帶身份證的情況。去年十九大最這種情況最多。下面就為大家說一下如何面對公安民警的正常盤查。僅針對我等守法公民,哈哈。

首先要知道治安卡點,民警隨機盤查是民警的權利,我們也有配合的義務。再者人民警察在盤查時不會攜帶執法證,執法證只是公安機關內部使用的一種證件。民警執法過程中只會攜帶人民警察證!


另外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公通字(2010)9號2010年1月27日)》第六條:著制式警服執行職務的,可以不出示執法證件(就是警察證,警察唯一對外使用的證件)

通俗解釋,制式警服,制式警車,單警裝備,製法記錄儀開啟,出警記錄本齊全,就已經可以證明人民警察身份。這時候我們再去要執法證他們是可以拒絕的。但原則上仍可以要求出示人民警察證!

在警方出示完人民警察證,身著制式警服的情況下,我們要積極配合。如果忘記帶身份證,可以告知身份證號,在警務通上一樣可以查到,如果身份證號也不記得,可以進行人臉識別!我們這三線小城市都配備了,相信大部分都配備了!


最後切記,面對盤查不可與民警糾纏打罵。更不可上頭做出其他不合時宜的事情!否則,就要去吃國家飯了。。嚴重的還可能以阻礙人民警察行使職務被刑事追責!總之,面對盤查,莫要慌張,積極配合。也是為了咱們自身的安全是吧,畢竟誰也不想出去玩,旁邊好幾個逃犯!


i騎豬去西藏


說一說我的親身經歷,我是海南海口的,我的姨夫是搞土方的,包了一項土方工程在海南的下面縣城,讓我幫他管工地。我和民工一起睡工棚,一般工棚裡面的燈是開通宵的。有一個晚上突然停電了,那時候應該是凌晨2點多吧。因為幹工很累,躺下不久就睡了,迷迷糊糊的看見有手電筒在照著我,叫著查身份證。那時候我閉著眼睛,我不是故意閉著眼睛的,而是太困了眼睛確實也睜不開。我用海南話說:“別鬧,睡覺”。又聽見對方說:“誰鬧了,我是派出所的,查身份證”。說的也是海南話,我還是閉著眼睛用海南話說:“開什麼玩笑”。又聽見說:“我沒開玩笑,快把身份證拿出來”。我這才睜開眼睛,看見幾個警察叔叔站在我面前,我嚇了一跳,睡意全沒了。小心的用海南話說:“警察叔叔,對不起,我不知道是你們,我身份證放在家,忘了帶過來”。有個警察說:“好了,沒事了,睡覺吧”。說完就走了,跟著民工們說,老闆,我們的身份證都被拿走了怎麼辦。我一愣,說:“放心吧,我明天叫我姨夫幫你們拿回來”。現在想想還挺可笑的,呵呵呵!


l逍遙浪子l


主動配合警察,提供自己的個人信息,切記不可阻礙人民警察正常執法。

一、公安民警查驗有關人員的居民身份證件,是有法可依的

根據《人民警察法》、《出入境管理法》、《居民身份證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公民民警在執法執勤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可以查驗有關人員的居民身份證件

  1. 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2. 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3. 發生恐怖事件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4. 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二、當場盤問、檢查是人民警察的一項強制性權力。

當場盤問、檢查的主體是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行使。人民警察在巡邏執勤、現場調查、追捕逃犯、偵查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可以當場盤問、檢查。人民警察在非執行職務期間,如果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且情況緊急,有責任當場盤查。檢查。

三、身份證沒帶怎麼辦

人民警察在查驗身份證時,如果沒有攜帶身份證,可以出示居住證、護照、社保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如果沒有攜帶上述證件,可以提供身份證號碼、姓名、住址等信息進行查驗。

四、拒絕查驗身份的後果

  • 對拒絕查驗身份,涉嫌違法犯罪的,會被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
  • 有違法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會被帶回公安機關繼續盤問;
  • 現場管制時,拒絕查驗身份的,會被依法強行帶離或立即予以拘留。
  • 拒絕查驗身份,阻礙了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情節較輕的,會被行政拘留,情節較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臨牢獄之災。

總之,遇到人民警察查驗身份時,一定要配合,如果攜帶身份證等證件時,主動出示;如果未攜帶身份證等證件時,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姓名的等信息。切勿抗拒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否則後果嚴重。

(瞭解、諮詢更多的法律問題,請關注我的頭條號“律法學道”,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律法學道


根據本人的體會,警察查驗有關人員身份證也是有的放矢的。並非完全盲目行事。記得有一次本人在從溫州返回南昌的列車上一位身佩手槍的乘警在行進的列車上對成年男乘客全部要求出示身份證,並在手提電腦中逐一登記。該值勤警察來到我位置時查了與我隨行的我單位一位付科長的身份證後,我立即要取自己的身份證,該乘警當即就說老先生就算了吧!我立即意識到其查驗身份證應該是有一定目標範圍的,顯然我的年齡段並不在其要查驗之列。我認為遇到值勤警察要查驗身份證一定是出於辦案需要,作為公民應積極主動配合。一般情況外出辦事都需要證件,若出現本題所述的沒帶身份證或意外丟失身份證,可向值勤警察說明,若有其他證件也可先出示,若什麼證件都沒有則可向值勤民警告知自己的戶籍信息和身份證號,公安網上一查就能確認是否屬實,還能調出其本人照片。總之要主動配合民警詢問就能查實,否則有可能被懷疑為被通輯的流竄在逃人員而被暫時拘留。


wu吳金泉


身份證。我是秋歌,說說身份證的事。

有一次去外地,在路上才發現沒帶身份證。這樣住旅館成了麻煩事。我找的一家小旅館是個人開的,老闆娘死心眼,說沒身份證說什麼也不讓住。這樣,我打了110,警察來問我有什麼事,為什麼報警,我簡單一說,讓警察做證,叫老闆上電腦上查,按我說的身份證號,查著,警察點頭,走時衝我搖頭哼笑一聲,你真有辦法。哈哈,我笑的比他開心多了。身份證沒帶沒有關係,只要記住身份證號行了。忘了也沒有關係,只要說出所在城市的詳實住址就行。出門在外,有事找警察十分正宗。一定耍第一時間找警察。


秋歌988


作為我們社會上正常的人口,我們也不著災兒也不惹禍,我們就是平平常常的人。所以說我們也沒有必要怕警察。再說了身份證我們也沒有天天帶在身上的時候。有的時候不出門真的就把身份證放在家裡,可是如果在新年或者年節假日的時候。就容易碰上警察在社會上線查一些流動著的人口。



對一些形跡可疑的人員就進行一番盤問,然後拿出身份證來進行全國是的,上網普查。如果說沒帶身份證的話我覺得現在也不用著急。因為警察的查戶籍的工具,特別的先進。有時候你把你的身份證記著號就行。
身份證號碼一輸入警察那個查戶籍的專用儀器上立刻你的身份就出現在屏幕上,包括你的照片都是一清二楚的,所以說沒有帶身份證也不怕警察也會搜索到你個人的信息,到時候你沒有犯罪的記錄,也沒有什麼劣跡的行為,可能也就是看看就算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事我遇到過。我在廣州工作,有一回在北京路步行街就碰上警察查證,可恰巧我就沒有帶在身上。我就非常誠懇的對他說,警察同志,我今天出門忘記帶身份證了。我叫XXX,現在在XXX(單位)工作,領導叫XXX,他手機號是XXX,他能證明我的身份,你可以打他的電話核實。另外,我的身份證號碼是XXX,住在XXXX,你們也可以通過手持式身份證查詢系統查到我的身份證。

警察又問我來廣州多久了,以前做過什麼工作,現在住在哪裡,我都一一做了回答。答完後他給我敬了個禮,說謝謝你的配合,沒事了。我也給他們回了個禮,說配合你們工作是我的責任和義務,謝謝。啥事都沒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