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科創板受理首家AB股架構企業 優刻得共同實控人表決權佔比超六成

4月1日晚間,上交所披露第五批受理科創板上市企業名單,其中優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刻得”)成為首家設置“特別表決權”的公司。

根據公司的表決權差異安排,共同實際控制人季昕華、莫顯峰和華琨合計持有9768.82萬股特別表決權股份,公司剩餘2.66億股為普通股份,特別表決權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是普通股的5倍。因此,上述三人對應的表決權比例分別為33.67%、15.52%和15.52%。

首家設置AB股架構

目前在科創板37家受理企業中,採用AB股架構的優刻得成為一大亮點。

優刻得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採用特別表決權結構,季昕華、莫顯峰及華琨對公司的經營管理以及對需要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具有絕對控制權,中小股東的表決能力將受到限制。在特殊情況下,季昕華、莫顯峰及華琨的利益可能與公司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不一致,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可能。

業內人士表示,雙重股權架構可以保證初創團隊和核心人員控制權的穩定,同股不同權可以避免股權過度稀釋,防止創始團隊喪失公司話語權,有利於保持企業管理和經營的連續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交所對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科創公司的上市資格、表決權差異的設置、存續、調整等重點事項做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規定。

在目前的國內證券市場中,只有香港和科創板打開了AB股的同股不同權的大門,為企業核心團隊、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經濟學家宋清輝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雙重股權架構對於管理層行使管理權有利,也有利於建立穩定的管理體系和增強企業競爭力,但卻不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控制權的高度集中不利於管理層集思廣益,使管理層實施背信行為的風險增加,可能會做出傷及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針對該項制度安排,早在今年1月證監會發布《實施意見》時就曾表示,特別表決權充分尊重了科創公司的實踐選擇和發展規律,有利於培養和發揚企業家精神,但也帶來公司治理的新問題,需要從制度層面趨利避害,防範特別表決權被不當使用。

募投項目建設回報週期長

根據招股書顯示,優刻得是國內領先的中立第三方雲計算服務商。根據IDC發佈的報告,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UCloud在中國公有云IaaS市場中佔比4.8%,位列阿里雲、騰訊雲、中國電信、AWS、金山雲之後,排名第六位。優刻得背後的A股影子股包括中衡設計和通鼎互聯。

財報顯示,2016年~2018年公司營收分別為5.16億元、8.4億元、11.87億元,同期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97億元、7683.46萬元、8032.33萬元,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8.97%、12.68%、13.51%。截至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21.56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為17.34億元。

在盈利模式方面,優刻得的盈利主要來自於公有云產品的銷售收入與成本費用之間的差額,銷售以直銷為主。公有云是報告期內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2016年~2018年公司公有云的業務收入分別為 4.72億元、7.64億元、10.11億元,分別貢獻了91.43%、90.97%和85.15%的營業收入。

根據招股書披露,優刻得本次擬在科創板公開發行不超過1.21億股,募資47.48億元用於發展多媒體雲平臺項目、網絡環境下應用數據安全流通平臺項目、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務平臺項目、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優刻得數據中心項目等,總投資金額合計達69.47 億元,建設期為5~7年。

公司表示,在項目建設初期主要是相關的人員招聘、研發投入等費用類開支,生產經營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分步投入,導致項目初期的收入金額不高,募投項目短期內將處於虧損狀態。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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