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別人正在拿刀往死裡砍你,你的生命受到了威脅,有幾個人能冷靜面對呢?你會怎麼做?

嘟嘟和鬧鬧


當別人正在拿刀往死裡砍自己,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有誰能夠冷靜面對呢?恐怕是永遠都沒有這樣的人吧?我想武打小說和武俠片朋友們都看過很多了,其中有一句名言“忍須忍,無須再忍”,就是武功有多麼高強的俠士、硬漢在生命遇到威脅受到傷害時,他們都會反擊,致敵於死地,何況我們身無絕技之人遇到此種情況時,首先第一個念頭肯定是先保住性命再說,打過打不過,也得拼死一搏,沒有人會像木頭人一樣杵在哪兒不動的。如果是十分懦弱想磕頭求饒或者是跑路,人家也不會放過你,因為他的目的就是要置你於死地,如果是一般性的傷害,人家不會拿刀砍你的,因為這些人常常是成眾打夥的,隨隨便便就可以教訓你了。

在這個時候沒有人會冷靜地面對他人對自己的傷害而去考慮自己所採取的行為是什麼正當不正當的防衛行為了,因為這種案件都是在受害者毫無防備突然性的狀態下發生的,這時候受到攻擊傷害的人正處於劣勢,他們出於本能所發生的一切反抗或者是躲避行為,都是為了能夠使自己遭受到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講到這兒,我覺得有必要來了解一下什麼是正當防衛。

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是這樣制定的: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傷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可以看出,我國《刑法》中對於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界定是很清晰明白的,也是在鼓勵人們面對不法侵害時要勇敢的進行反擊,在最大限度上降低犯罪分子對本人造成的傷害。



分享到:


相關文章: